歡迎大家閱讀「景德鎮南河公安」頭條號。如果您喜歡本頭條號發布的文章,還可點擊左上角關注我的頭條號,每天都有精彩文章推薦。
網絡配圖
2020年4月4日,《法聲》從江西省撫州市東鄉區人民法院獲悉,江西楚漢閣足療店特大賣淫案判決,該團伙在酒店四樓進行正規足療,五樓竟然公開賣淫。
01被告人簡介
胡業印,男,1974年8月24日出生,漢族,初中文化,戶籍所在地浙江省溫州市平陽縣,住浙江省平陽縣。和艷,女,1988年8月18日出生,白族,初中畢業,戶籍所在地雲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滬水市,住浙江省平陽縣。李文清,男,1966年6月1日出生,漢族,初中文化,戶籍所在地江西省撫州市,住撫州市。徐接亮,男,1989年11月27日出生,漢族,高中文化,戶籍所在地撫州市,住撫州市。和冬梅,女,1987年11月18日出生,白族,大專文化,戶籍所在地雲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滬水市,租住江西省撫州市。以上五名被告人因本案於2019年5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6日被逮捕。現羈押於撫州市看守所。
02案情回放
2017年9月,被告人胡業印、李文清接手經營東鄉楚漢閣足療店,並約定雙方各占50%的股份,由被告人胡業印、和艷負責具體店內日常經營。該店自2018年11月開始在五樓設置賣淫服務,設立了600元、900元兩種色情服務套餐,600元的服務賣淫女得款280元,900元的賣淫女得款400元。
2019年1月左右,被告人徐接亮開始負責管理五樓的賣淫女及接待嫖客、添加微信、發朋友圈招嫖等事宜,按每對30-40元提成。與嫖客談好價錢後,被告人徐接亮將嫖客帶至五樓,同時安排賣淫女到房間內提供性服務。
至2019年5月5日,五樓賣淫場所違法獲利90000元左右,其中賣淫女楊某1提成得款42261元,賣淫女三門花提成得款1500元。
2019年5月6日,被告人胡業印、和艷出外旅遊,二人將五樓賣淫活動交給四樓前台收銀被告人和冬梅監督、管理。被告人和冬梅負責統計賣淫女每天的賣淫項目及次數,扣除被告人徐接亮及賣淫女的提成後,將餘款轉給被告人胡業印、和艷二人。期間,有五名賣淫女在東鄉楚漢閣足療會所五樓從事賣淫活動。
2019年5月18日晚,公安民警在東鄉楚漢閣足療會所五樓賣淫場現場查獲四對從事賣淫嫖娼活動的男女。該樓賣淫場所在被告人和冬梅管帳期間非法收入67000元,其中賣淫女提成得款31140元。
03女技師李某的證言
2019年5月18日晚,楚漢閣看場子的男青年叫她去10號房間上鍾,去了後有個嫖客在那等,說要900元的服務,她就叫他先洗澡。嫖客脫完衣服後民警就來了。楚漢閣有一名男子負責看場子、收錢,一名男子負責望風。一名女子負責收錢、記帳和發錢。她們有個微信工作群,微信號×××的女子每兩三天就會在群里發一次對帳單並發提成。她這兩天900元做了2個,600元做了5個,提成得了2200元。她們互相不用真名,下午兩點開始上班,由小徐接待客人,客人滿意的話她們就開始服務。客人有時候會把錢轉給她們,她們再轉給小徐,有時候由小徐或者發提成的女子收錢。
04女技師楊某的證言
2019年5月18日22時,小徐叫她去812房間,去了後看到一個男子,男子剛洗完澡公安就來了。套餐服務是600元性交一次,900元二次。她的工號是111,應聘時是與小徐談的,說600元的服務她得280元,900元的她得400元。和冬梅坐四樓前台,小徐負責接待嫖客,並安房間和賣淫女。和冬梅負責記錄並核對賣淫次數、類型和發工資。有時候小徐不在她們就會把錢發給和冬梅。
05嫖客張某的證言
2019年5月10日左右,他和一個朋友去楚漢閣泡腳,小徐向他介紹色情服務,他點了600的,小徐就安排了賣淫女過來。是他朋友李某付的錢,在五樓房間內發生性關係。
06被告人和艷的供述
四樓是正規泡腳,五樓有正規泡腳,還有5個房間做368套餐的,2019年3月份開始做600元、900元服務。368就是幫客人推油、按摩、手淫。600元是口交、按摩、一次性關係。900元是口交、按摩、二次性關係。
600元的賣淫女提280元,小徐30元,店裡290元。小徐在五樓接客送客,她老公胡業印負責買菜、交水電費、採購,把錢給李文清交房租。5月5日叫她表妹和冬梅來管理,工資2000一個月。店裡固定的賣淫女有三個,楊某、三門花和一個工號666的賣淫女,其他都是流動的。每個月16日店裡發工資,李文清就會來與胡業印對帳。
07法院認為
被告人胡業印、和艷、李文清在東鄉楚漢閣足浴店組織六七名賣淫女從事賣淫服務,其行為已構成組織賣淫罪;被告人徐接亮、和冬梅明知楚漢閣五樓有賣淫服務,仍為組織賣淫提供接待嫖客、管帳等幫助行為,其行為已構成協助組織賣淫罪。
08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胡業印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0元。二、被告人和艷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三、被告人李文清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0元。四、被告人徐接亮犯協助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五、被告人和冬梅犯協助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元。六、追繳被告人胡業印、和艷違法所得人民幣36000元,被告人李文清違法所得人民幣36000元,被告人徐接亮違法所得人民幣10000元,上繳國庫。
(來源:法律服務業務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