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海口雇兇殺人 潛逃7年在湖北民警查酒駕時落網

2020-04-11     法制日報

全媒體記者 翟小功



海南省海口兩家貨運部因爭搶貨源產生矛盾,男子何某參與雇凶報復致人死亡,潛逃7年後,被湖北省夜查酒駕的民警查獲。近期,何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

被告人何某與蘇某強(已判決)、賈某、左某合夥經營的常某貨運部與被害人陳某(男,歿年30歲)參與經營的利某貨運部因所經營的物流線路相同,雙方因爭搶貨源產生矛盾。2011年12月24日,常某貨運部工人高某在搬運貨物時被人毆打。次日,何某、蘇某強、賈某、左某等股東在常某貨運部開會商量對策,一致認為是陳某指使他人所為。何某提議出錢找人暗中報復陳某,蘇某強表示同意並要求何某事先定好價錢,會後蘇某強與何某分別找被告人黎某談找人報復陳某之事,何某還向黎某承諾由常某貨運部出5萬元作為費用。黎某表示同意並打電話叫徐某宏(已判決)從湖北省黃梅縣到海口幫忙報復陳某,徐某宏同意並另外找了洪某敏(已判決)幫忙。

2012年1月12日晚18時許,黎某開車帶徐某宏、洪某敏跟蹤陳某,在海口中山南路看到了陳某,徐、洪二人記住了陳某的衣著與體貌特徵。當晚22時30分許,陳某等人從休閒會所出來,走到匯銀酒店後面的小巷裡,徐某宏、洪某敏各持一把菜刀衝過去追砍陳某,將陳某砍倒在地,後陳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2019年6月12日20時許,湖北省黃梅縣公安局孔壠派出所民警在夜間酒駕清查行動中,發現一名男子形跡可疑。經查詢比對,該名男子系海口市涉嫌故意傷害的網上逃犯何某,逐將其抓獲。

海口中院認為,被告人何某夥同他人共同故意傷害他人,致一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何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實,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何某認罪態度較好,且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損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對此,法院依法一審判決被告人何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edr7aHEBiuFnsJQVSfS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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