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精準治理網絡暴力行為

2024-06-19   光明網

法治觀察

《規定》的出台不僅彰顯了國家依法治理網絡暴力的堅定決心,釋放了堅決反對網絡暴力的強烈信號,而且為網絡暴力信息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撐

彭新林

近日,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聯合公安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公布《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網絡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規範網絡暴力信息和帳號處置、強化用戶權益保護、加強監督管理等內容,引起廣泛關注。

網絡暴力是網絡空間的「毒瘤」,也是網絡生態環境的治理重點。近年來,有關部門出台了《關於切實加強網絡暴力治理的通知》等多個文件,部署開展「清朗」系列專項行動,打擊規範各類網絡亂象,維護文明有序的網絡環境。然而,總有一些人為宣洩負面情緒或為吸引關注,肆意發布謾罵侮辱、造謠誹謗、煽動仇恨、威逼脅迫、侵犯隱私等信息,由此滋生的網絡暴力事件不時出現,給部分網民的身心帶來極大傷害,甚至引發了一些悲劇。

網絡暴力行為本身具有侵權主體隱蔽、參與人員眾多、傳播速度迅速、社會危害嚴重等特徵,在實踐中面臨精準定義困難、取證溯源困難、平台監管權責失衡等多重現實困境。特別是,隨著社交網絡不斷發展以及新技術的應用,諸如「人肉開盒」「網絡廁所」「網課爆破」等新型網絡暴力逐漸顯現,在僭越法律紅線、破壞網絡生態的同時,也給治理工作帶來了新問題和新挑戰。

網絡暴力嚴重損害公民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擾亂線上線下社會秩序。堅決遏制網絡暴力亂象,強化網絡暴力信息治理,既是加強網絡法治建設、構建清朗網絡空間的客觀要求,也是維護公民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現實需要。此次《規範》的出台,對於加強網絡暴力信息治理,健全完善網絡暴力信息治理體系,規範網絡信息傳播秩序,都具有重要意義,不僅彰顯了國家依法治理網絡暴力的堅定決心,釋放了堅決反對網絡暴力行為的強烈信號,而且為網絡暴力信息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撐。

梳理《規定》不難發現亮點頗多,主要體現為三點:一是壓緊壓實網絡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規定》科學配置網絡暴力信息治理的權責,從細化網絡暴力信息分類標準規則、建立健全網絡暴力信息特徵庫和典型案例樣本庫、加強網絡暴力信息識別監測等多個方面,進一步明確網絡信息內容管理的主體責任。這是抓住了網絡暴力信息治理的關鍵。因為任何網絡暴力信息的傳播都離不開平台,只要平台在網絡信息內容管理方面認真履職盡責,就能第一時間監測、識別、發現和處置網絡暴力信息,從而最大程度地避免危害結果發生和保護受害人。

二是科學界定網絡暴力信息的定義。如何準確界定「網絡暴力信息」一直是實踐中的難點。《規定》在準確把握網絡暴力信息本質特徵的基礎上,科學界定了網絡暴力信息的內涵與外延,為認定網絡暴力信息提供了清晰而具體的標準,既可以防止網絡暴力信息概念泛化,也有助於矯正「法不責眾」的錯誤觀念。此外,對於平台及時發現和準確識別網絡暴力信息,提升網絡暴力信息治理效能,具有積極作用。

三是致力於構建事前事中事後全周期網絡暴力信息治理機制。《規定》從網絡暴力信息事前的預防預警到事中的處置和用戶權益保護,再到事後的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構建了網絡暴力信息治理的閉環鏈條。此外,還規定了網絡檢舉、揭發他人違法犯罪或者依法實施輿論監督的排除適用規則,這進一步嚴密了網絡暴力信息治理的制度之網,為精準懲治「按鍵傷人」行為、依法保障公民權益劃出了清晰的邊界。

網絡暴力信息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應堅持源頭防範、防控結合、標本兼治、協同共治的原則,建立健全網絡暴力信息治理的長效機制。除了完善網絡暴力信息治理相關制度體系之外,也要強化執法管好網絡秩序,以嚴格公正司法對「按鍵傷人」網暴行為「亮劍」,提升全社會網絡文明素養,讓「鍵」下守法成為一種自覺的習慣,從而全方位促進網絡暴力信息治理提質增效,讓網絡空間天朗氣清、生態良好。

(作者系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 

來源:法治日報法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