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拋棄女孩長大後拒認親生父母,被罵沒良心,網友:人間清醒

2023-06-03   急診室老苗

原標題:被拋棄女孩長大後拒認親生父母,被罵沒良心,網友:人間清醒

如果出生就被拋棄,沒有養育之恩,長大後應該與親生父母相認嗎?

前兩天,「央視網評女孩被拋棄後拒認父母」話題衝上熱搜,引發熱議。

事情的起因,是江蘇東台一女孩稱,自己在剛出生的時候就被親生父母送給了別人,之後不聞不問19年。

可等到19歲時,親生父母找上門來表示想要相認,女孩拒絕之後,卻被親生父母譴責是「沒良心」的不孝子。

「我出生的時候他們家樓房已經建好了,經濟能力是可以的。」

據女孩講述,當初1998年自己出生,家裡的經濟條件並不差,之所以會被送走,是因為親生父母重男輕女。

2000年時,親生父母生下了弟弟。

等到女孩19歲時,親生父母跑來相認,被拒絕後開始不斷地譴責她。

「他們譴責我沒良心,還說養父母小肚雞腸。」

前段時間,親生父母那邊又找了人來說,弟弟交了女朋友,讓女孩和弟弟好好相處。

但女孩表示,自己是養父母唯一的孩子,希望親生父母不要道德綁架。

而且養父母對女孩十分尊重,他們一直尊重女孩做的任何決定,並不會多加干涉。

幾年前,女孩的養母身體不舒服,恰巧親生父母那邊身體也不舒服,當時親生父母就給女孩打電話,要求她前去照顧。

女孩則明確向對方挑明,你們還有兒子,養母卻只有自己一個孩子。

心理學家武志紅在《為何家會傷人》一書中說:

「沒有父母不愛自己的孩子,這是天下無數謊言的No.1。」

儘管絕大多數家長都能承擔起為人父母的責任,盡全力給予孩子好的照顧,撫育孩子健康長大。

但還是有極少數所謂的「父母」,辜負了這個神聖的稱號,將剛出生的孩子拋棄,生而未養。

而對於被拋棄的孩子來說,這一生中最無奈的事情,或許就是無法選擇誰成為自己的父母吧。

是與親生女兒相認,還是找人「接盤」?

對於上面那名女孩的選擇,評論區一邊倒都是支持女孩的聲音:

「人間清醒,乾得漂亮!」

「遠離原生家庭,他們只想剝削你然後還不想付出。」

當初生娃時,僅僅因為性別不合心意,就草草拋棄了事,現在孩子長大,能夠掙錢養活自己回報父母了,立馬轉頭想上演一出「親子相認」的戲碼,算盤是不是打得太響了一些?

究竟是想要與親生女兒相認,還是單純想找個「接盤俠」,亦或是給兒子找個「扶弟魔」?

從這對奇葩父母的行事作風來看,我覺得恐怕是後者。

一方面,這19年來,親生父母對女兒從未有過絲毫養育之恩,甚至就連拋棄時的紙片,都是潦草寫就,沒用一丁點心思。

可等到前幾年生病時,卻想找女兒照顧,還譴責女兒沒良心,究竟是誰沒良心?

另一方面特意對女孩交待,弟弟交了女朋友,與弟弟好好相處。

換句話說,弟弟正是到了該用錢的時候,其中的用意顯而易見。

可問題在於,女兒不想養了就扔掉,等長大了就要回來,真的把孩子當成「孩子」了嗎?

所幸女孩懂得什麼才是真正的感恩,足夠明白事理,沒讓「親生父母」的目的得逞。

拒絕與親生母親相認,合情合理合法

實際上,已經被收養的孩子,在法律上是沒有義務必須贍養親生父母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收養關係屬於一種民事法律關係,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之間建立起父子或母子關係,而被收養人與親生父母之間的父子或母子關係自動終止。

其次,根據最高法院《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第十六條規定:

如果不是出於非法獲利目的,而是迫於生活困難,或者受重男輕女思想影響,私自將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給他人撫養,屬於民間送養行為。

意思就是,這名女孩與養父母的收養關係合法,並沒有法律上贍養親生父母的義務。

再從情理上來說,出生即被拋棄,最受傷的其實是孩子。

如果成年後親生父母打著「親子相認」的名頭找上門,實際上是想找個「便宜女兒」養老,對於本已承受童年創傷的孩子而言,無疑是巨大的二次傷害。

尤其某些不明就裡的吃瓜群眾,有時還會站在道德制高點上充當道德衛士,對孩子進行批判,真的是「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這裡不得不提某檔給我印象很深的綜藝節目:

一對母女上節目,想要認回20幾年前送出的妹妹。

妹妹被姐姐騙到現場,但聽說對方想要與自己相認,毫不猶豫地拒絕了。

緊接著高能名場面上演了:

某周姓主持人開始各種煽情,大撒心靈雞湯,還讓媽媽上台認親,媽媽哭得梨花帶雨,把現場觀眾感動得不行。

可實際上呢?

妹妹是結婚生子之後才知道自己是被領養的,此前與親生母親一家一直住在同一個鎮子裡,幾十年時間對方都沒想過相認。

結果母親捨近求遠,大老遠跑到節目上相認,玩起公開的「道德綁架」那一套。

這名周姓主持人拿出一副「你不認親媽就是無恥」、「你不會幸福」的可惡嘴臉,仿佛女孩犯下什麼不可饒恕的罪過一樣。

但實際上,女孩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拒絕與親生母親相認,是再明智不過的選擇。

老苗結語:

每次出現父母拋棄孩子,多年後上門認親的新聞時,評論區總有幾位「道德衛士」,拿出血脈親情綁架孩子,覺得生恩大過天,就算父母當初做得再不對,也應該相認。

但沒有經歷過他人的生活,遇到過他人遇到的困難,承受過他人承受的痛苦,怎麼能站在道德制高點隨意批判呢?

真心希望這樣的事情可以再少一些,那些被親生父母拋棄的孩子,不必感到絲毫愧疚,完全可以大方地對「親生父母」說再也不見。

今日話題:你對這名女孩的選擇怎麼看?

我是老苗——一名80後超級奶爸,也是醫院裡最扎眼的男性護士長,歡迎一起討論孕育問題,也請你關注老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