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晚,*ST海核與國民技術兩家上市公司同時發布公司獨立董事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公告,表示公司獨立董事因涉嫌內幕交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而兩家公司的獨立董事都指向59歲的女獨董俞鸝一個人。這也意味著俞鸝同時擔任了*ST海核與國民技術兩家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
從*ST海核與國民技術兩家公司發布的公告來看,俞鸝涉嫌從事的內幕交易屬個人行為。其中,*ST海核表示,證監會對俞鸝個人的立案調查,不涉及公司及公司股票,不會影響公司日常的經營活動。公告同時表示,俞鸝女士已向公司申請辭職,俞鸝女士的辭職申請將在公司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新任獨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國民技術公司的公告則稱,俞鸝女士因其涉嫌內幕交易公司的股票,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該事項系對俞鸝女士個人的立案,不會對公司董事會動作及日常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可見俞鸝女士所進行的內幕交易,所交易的股票就是國民技術股票,與*ST海核公司無關。
獨董涉嫌內幕交易如果經調查屬實,這確實是一件很打臉的事情。這位女獨董俞鸝女士打的是獨董制度的臉,當然,這同時也是打了監管部門的臉。因為這獨董制度是監管部門制定出來的,打獨董制度的臉就是打監管部門的臉。
之所以說女獨董俞鸝涉嫌內幕交易這件事情很打臉,這實際上是對獨董制度的一個巨大諷刺。建立獨董制度的目的,就是讓獨董保持自身的獨立性,以便更好地維護上市公司的利益,維護廣大公眾投資者的利益,代表公眾投資者在上市公司發聲。然而,這個俞鸝女士卻直接干起了損害投資者利益的內幕交易事宜,這是對獨立董事這一角色定位的徹底顛覆。
尤其是俞鸝女士並非是「獨董小白」,而是獨董中的「老司機」了,她已經有10多年的獨董任職經歷了。其中,2009年至2014年,俞鸝於鋅業股份擔任獨立董事;2013年9月到2019年11月,其擔任*ST安控獨立董事;2017年7月至2022年9月,俞鸝在浩淼科技擔任獨立董事。目前在*ST海核與國民技術兩家上市公司任獨董之職,其中*ST海核已於11月23日晚間公告,公司董事會於近日收到獨立董事俞鸝的書面辭職申請。俞鸝自2015年9月18日起擔任公司獨立董事,截至目前,連續擔任公司獨立董事已超六年,因此,按規定提出辭呈。
而就是這樣一個獨董「老司機」,非常熟悉獨董制度的相關規定,卻干出了內幕交易這種損害投資者利益的事情,完全把自己的角度定位給顛覆了,這顯然是狠狠地抽了獨董制度的耳光。同樣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位俞鸝女士卻是大把大把地拿著獨董的薪資。如2021年,俞鸝從*ST海核、國民技術、浩淼科技領取的薪酬分別為12萬元、12萬元、8萬元。僅兼職獨董就拿了32萬的薪酬,這是中國的普通工薪階層所望塵莫及的。拿著如此高薪卻做出損害投資者利益的事來,這就讓獨董制度更加受人詬病了。
實際上獨董制度自從2001年引入A股市場以來就一直受到質疑。雖然獨董的職責是要維護公眾投資者的利益,但獨董卻是由大股東聘請的,獨董的任命由大股東說了算。這個使得從一開始獨董就難以挺直腰杆來做人做事,最終只好當一個花瓶獨董,只拿錢只舉手表決,而不過問上市公司具體的事務。也正因如此,獨董制度一直都受到市場的非議。而如今,俞鸝女士直接干出損害投資者利益的事情,這較之於花瓶獨董來說,就更加背離獨董制度的初衷了。
當然,作為獨董的俞鸝女士來說,既然涉嫌內幕交易,一經查實,就應該作出更嚴厲的處罰,因為俞鸝的做法完全背離了一個獨董的職業道德,這也意味著俞鸝女士並不適合繼續在獨董的位置上幹下去了。所以,對於俞鸝女士的內幕交易行為必須從嚴從重懲處。根據《證券法》的規定,對內幕交易行為,除沒收違法所得外,還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因此,如果從重懲處的話,還是很有震懾力的。
不僅如此,如果俞鸝內幕交易的成交額達到二百萬元以上,或者其內幕交易的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達到五十萬元以上,還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規定,內幕交易行為,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這對於進行內幕交易的違法犯罪者來說,顯然更有震懾力。既然俞鸝女士敢打獨董制度的臉,那麼資本市場就應該讓俞鸝女士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