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保命」的20條吐血忠告

2019-10-12     林宛央

今天的文章,是全國著名婚姻家事律師吳傑臻律師發表在其所創辦公眾號「契約男女」上的一篇「婚姻保命」的20條吐血忠告。之所以分享這篇,是我知道現在女性多不容易,我們要愛,但也要學會保護自己。

「婚姻保命」的20條吐血忠告

文/吳傑臻 律師

婚姻法越來越嚴峻,已經是不爭的事實了。

「男方負責買房,女方負責買車、裝修」的時代已經逐漸過去了,大城市裡的女性爭相買房,就是對婚姻法變化的反應。

為此,我在大量的實務中總結20條忠告,供大家「保命」。

一、結婚前的忠告

1.不要著急結婚。因為你剛畢業,還不清楚自己需要什麼。隨著事業發展穩定,你的需求就變得更加穩定。此時尋找到的伴侶,在機率上更適合結婚。也說不定,你壓根就不想結婚。

2.要查對方的徵信。一可以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裡查詢是不是「老賴」,二可以讓對方在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行列印徵信報告。

3.要讓對方在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查「婚姻登記檔案」,看是否曾經離婚。離婚的話,要看民政局存檔的離婚協議。要看離婚協議里是否還有巨額賠償金尚未履行,這可能會影響婚後質量。

4.要爭取在婚前自己買房。全款買房就完全是自己的;按揭買房,只有婚後共同還貸部分所對應的價值是共同的。如果是對方先按揭了,你婚後想買房,就屬於二套房,可能給不起首付。

5.如果對方出錢給你買房或者共同出錢買房,要問清楚資金來源,是否存在借款或附條件的贈與,並以書面方式確認下來,最好能讓對方父母簽字。

6.婚前共同買房,最好以書面形式約定份額,避免離婚時有爭議。

7.收彩禮、嫁妝,要在領取結婚證前收取,不要領證後才收。前者是個人財產,後者被推定為共同財產。

8.婚前一定要體檢,查看對方的體檢報告。

二、結婚後的忠告

9.不要學蘇明玉,事業上大成功的女性,大多是「六親不認」。所謂「六親不認」,不是說不為人母、人女,而是不被中國傳統的家庭倫理拖累。這種女性,必然成為家庭的主導,子女的榜樣。

10.父母為自己婚後買房,建議全額出資(自己一定不要出錢),寫自己名字,才能保證房屋是自己個人的。

11.如果自己父母只能出首付那就去公證處做個人贈與公證,把這筆首付贈與給你個人。然後買的房屋,寫自己名字。這樣至少能保證首付部分所對應的房屋價值是個人的。

12.如果共同出資購房,房屋最好寫夫妻倆的名字,誰也轉不走。

13.對方父母出資購房,要保證不是附條件的贈與,保證不是借款。如果你證明不了是贈與,現在推定是借款。

14.不要掛名對方公司的法人、高管或股東。離婚時,對方可以把大額債務都解釋成用於公司經營。這就是典型的「共同經營」,屬於共同債務。

15.取消手機指紋開機,設置鎖屏密碼和sim卡的PIN碼。避免對方用你手機或拔出sim卡插到其它手機里使用——搞網絡借貸,向債權人發出確認/追認債務的簡訊。這樣個人債務就變成共同債務了。

16.必須對家暴0容忍。因為,家暴是在夫妻關係里,一方對另一方的終極控制手段。如對方得逞一次,下次就會繼續用這個手段來實現控制。你只有在家暴開始就懂得反擊,才能讓夫妻關係回歸健康。具體參考:《老公全家打我,警察說:你們是互毆,不調解就一起拘留》

17.如對方每年都賺了不少錢時,要想辦法把存款便成為不容易轉移的固定資產。

18.要公證指定監護人,指定父母(若父母可靠)在自己喪失行為能力、重病昏迷時作為自己的監護人處理手術簽字、財產管理等事項。

19.要掌握對方的銀行帳戶、保險單、股票帳戶。離婚時,如果沒有這些財產線索,等於分割不了對方的財產。除非你能找到有資源的人,花重金查詢。

20.一定要保持學習婚姻法律實務知識的心態,時刻關注法律變化。在出現危機、作出重大決定前,最好能諮詢專業婚姻律師。

好了,以上就是今天想讓大家了解的關於婚姻保護的一些東西。

其實,作為一個能把法律說成人話的、有深度的極具價值的原創婚姻法律公號,

「契約男女」,360°全面覆蓋與婚姻有關的方方面面的法律知識!

契約男女

事實上,無論你是誰,無論你處於什麼階段,「契約男女」都能充當你的「智囊」,關鍵時刻還能作為你的法律顧問,為你出謀劃策!

如果你不是打算單身一輩子,只要你和婚姻發生聯繫,那麼,「契約男女」就是你最好的閨蜜!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e3-TxG0BMH2_cNUgXtp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