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安局原副局長被「雙開」 曾要官買官、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2019-08-15     南大港普法

8月13日,南粵清風網發布通報稱,梅州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侯美昌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此次雙開距離侯美昌落馬剛好半年。

尚法新聞關注到,侯美昌所在的梅州公安系統、以及侯美昌曾經工作過的梅州市梅江區政府,恰好近年來均成為梅州反腐的重地,特別是梅州公安系統已有多人落馬。

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軍人出身的侯美昌系廣東梅縣人,1966年6月出生。1994年6月後,曾擔任解放軍某部軍務裝備科正連職參謀,2004年11月後,轉業至梅江區,先後任梅江區人民武裝部副部長兼軍事科科長、區人民武裝部部長,梅州市梅江區區委常委等職。

2011年12月起,跟公安體系從沒產生過任何關聯的侯美昌擔任梅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直至今年2月26日,據梅州市紀委監委公布,梅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侯美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半年時間過去了,侯美昌被查出多個違紀違法問題。如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的宗旨,在堅決全面徹底肅清李嘉、萬慶良惡劣影響中,不如實填報有關事項,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操大辦喪事事宜;違反組織原則,跑官要官買官;違規收受涉黑涉惡組織頭目梁義章等人所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違規干預、插手執法活動;存在生活作風問題,追求低級趣味,經常參與賭博性質的打麻將活動並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默許、縱容涉黑涉惡人員開設賭檔並占股分紅,充當保護傘,影響極其惡劣;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交通事故責任指使他人頂包;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對此,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梅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侯美昌開除黨籍處分;由梅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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