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男子在知名推拿店發生意外!

2022-10-11     987私家車廣播

原標題:福州一男子在知名推拿店發生意外!

報料

福州的陳女士向《維權超給力》報料,她和丈夫國慶期間去「泰自然」門店按摩推拿,結果丈夫在做完拔火罐項目後,後背起了密密麻麻的水泡,十分疼痛。商家則表示起水泡是顧客個人體質原因,與技師操作無關,雙方就賠償問題陷入僵持。

10月5日凌晨兩點左右,陳女士和丈夫黃先生前往晉安區福新東路的泰自然(旗艦店)消費。兩人先做了一套按摩推拿,之後黃先生又增加了拔火罐項目。由於當時已是深夜,技師將罐扣在黃先生背上後,他就趴在床上迷迷糊糊睡著了。等拔罐的時候,黃先生才醒來聽到技師說他的濕氣比較重,起了一些水泡,而後又更加擔憂地說:「要不您留我一個電話吧,待會兒有什麼事情的話趕緊給我打電話。

陳女士覺得不太對勁,立刻起身查看丈夫的後背,結果嚇了一跳,只見他背部四個罐口下的皮膚十分紅腫,起了密集的水泡,並且在不斷脹大。

泰自然(旗艦店)的店長隨後讓黃先生去醫院治療,晚上在店內的消費免單。第二天,陳女士帶著丈夫去了醫院。醫生診斷黃先生是拔火罐造成的輕微燙傷,由於水泡較多,一周之內必須趴著睡覺,不能洗澡,如果不慎將水泡弄破,很容易造成感染。

黃先生的診療病歷

愉快的消遣變成了難以忍受的疼痛,夫妻倆都十分鬱悶。10月8日,陳女士與丈夫與泰自然店長協商賠償事宜。陳女士認為是由於技師操作不當導致意外發生,泰自然應當賠償他們醫藥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合計5000元,但泰自然只願意賠償1000元現金,再贈送1000元的泰自然消費券。陳女士無法接受,雙方陷入僵持。

陳女士

「我老公在泰自然拔過很多次火罐,從來沒有這樣起水泡。我覺得店長的態度就是推卸責任,其實賠償金額都可以協商,但是他們這樣不承認錯誤的態度,讓人很氣憤。」

為了解情況,987記者小傅聯繫上泰自然(旗艦店)的廖店長。廖店長表示,顧客在店內因拔火罐起了水泡,商家理應積極處理,但從責任劃分和賠償的角度,她認為起水泡是由於消費者個人體質不同,有可能是黃先生體內濕氣重造成的。

廖店長

曾經也有客人出現過類似情況。我與技師核實,技師說拔罐的流程和時間都是按照規定,並沒有誤操作。

泰自然(旗艦店),來源於網絡

廖店長覺得陳女士提出的五千元賠償金額過高,店內難以承受。如果陳女士一定要追究起水泡是誰的責任,那應當由第三方進行鑑定,再上報泰自然總部,按照公司流程進行賠償。

廖店長

「我希望和消費者友好協商解決,但是5千元超出了店裡賠償能力,我也很難辦。如果說她希望泰自然公司出面來解決,那肯定是要依法依規,不可能說多少就賠多少。

泰自然(旗艦店),來源於網絡

《維權超給力》特約律師,北京大成(福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周林律師認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周林

技師的操作是給消費者造成身體損害的直接原因。消費者及時告知商家,去醫院診斷,已經盡到了舉證義務。如果商家認為黃先生起水泡是其個人體質或其他原因,商家應承擔舉證責任。如果舉證不能,商家應按消費者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那麼拔罐起水泡,真的是因為濕氣太重嗎?《維權超給力》對接福建中醫藥大學附屬人民醫院推拿科沉重慶醫生。沈醫生認為,從中醫角度講,有的患者體內風寒濕毒較盛,體內的痰、飲、水、濕等病理產物以及水分在負壓的作用下透過皮下組織,進入並停留在皮膚中,確實會形成水泡,因此在拔罐時間上不能一刀切,操作時應注意觀察患者皮膚狀態,及時取罐。

沉重慶醫生

拔罐起水泡的情況因人而異,和體質、病情有關係。有人留罐20--30分鐘也不會有起泡的現象。也有人5-10分鐘就會起泡。通常建議拔罐的時間應為10-15分鐘左右,如果患者皮膚出現異常,應及時取罐。

目前雙方仍在僵持,後續進展《維權超給力》將會繼續關注。

記者:小傅

視頻編輯:小傅

監製:超藝本文為福建987私家車廣播原創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摘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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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e14958e3a10217feea88e4a97681f00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