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樁兒媳向公公「借種」引發的荒唐鬧劇

2022-03-20     李藝南

原標題:湖北一樁兒媳向公公「借種」引發的荒唐鬧劇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千百年來,人們都非常重視香火傳承,古人更講究「母以子貴」,在這種封建思想影響下,也形成了一種重男輕女之風。

戰國時代就已經有了這種陋習,《韓非子》中載有:產男則相賀,產女則殺子。

而元代《鄭氏規範》中同樣稱:世人生女,往往多淹殺。

類似的記載史不絕書,如今我們已經進入文明社會,這種思想應該被杜絕,但是在老一輩思想觀念當中,始終殘存著重男輕女和子嗣傳承,湖北麻城一位婆婆為了能夠抱上孫子,慫恿兒媳向老伴「借種」,然而卻促成了一樁悲劇。

陳芳(化名)湖北麻城人,2010年她經人介紹認識了胡磊(化名),兩人一見鍾情,談了幾個月戀愛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嫁入胡家之前,陳芳也擔心自己處理不好婆媳關係,但沒想到公公婆婆把他當成親女兒看待。

但是陳芳跟胡磊結婚沒多久,他就發現丈夫在「一方面」有些問題,這讓她非常崩潰,但她覺得婆婆一家人對她非常好,也就沒有太過在意這件事。

婆婆眼看兒媳的肚子一直沒動靜,就問了問兩人,這才知道兒子出了問題,她抱孫子的願望瞬間坍塌了。

胡家就胡磊這一根獨苗,他要是不能生孩子,她這一輩子都抱不上孫子,老胡家的血脈也要在胡磊這裡斷掉了,婆婆左思右想下決定找人「借種」,婆婆就讓陳芳在外面找個男人,實現她抱上孫子的願望。

但是陳芳覺得如果自己懷上別人的孩子肯定會被婆婆攆走,她也不敢有其他想法,在婆婆多次威逼下,陳芳有些承受不住了,她找了一個去廣東打工的藉口離家出走了。

2010年底,陳芳回家過年,但她又擔心婆婆繼續逼她,陳芳就把這件事告訴了公公。公公接到電話後就說讓她放心,這件事他來處理。幾天後公公特地來火車站接陳芳,但他表示家裡面還有一些矛盾,兩個人先在外面的旅館住一晚上。

陳芳並不知道,家裡面已經達成了一致,認為兒媳想要懷上孩子只能通過其餘人,但這個人必須是胡家人,他們一致協商選中了公公胡師傅。

「賓館事件」發生後,陳芳心情非常複雜,而自己的丈夫胡磊也默認了這件事發生,他們之間原本是「求助」,但是發生這件事後,陳芳跟胡師傅的關係發生了一些微妙變化,兩人私下裡偷偷來往者,還懷上了一個孩子。

陳芳生下了一個男孩,胡家有後了,但是陳芳跟胡師傅之間的聯繫並沒有因此斷絕,偷偷來往了數年之久。

2016年胡師傅跟陳芳發生了一次巨大的爭吵,婆婆趕忙將兩人拉開,然而她一問,頓時發了飆。

原來陳芳不止跟公公保持著不正當關係,陳芳在外出打工期間認識了一個貴州人、一個湖南人,她跟這兩人都有來往,胡師傅知道這件事後非常生氣,因此就大吵了一架,而婆婆就更加生氣,兩人竟然背著她還有聯繫,實在是太荒唐了。

一家人矛盾非常大,陳芳的丈夫胡磊似乎成了一個局外人,他也決定通過媒體進行協調,然而這個家庭的關係錯綜複雜,已經到了一種無法調節的地步,幾個人都打算走法律程序解決現在的問題。

不過法院的受理範圍都是離婚訴訟、撫養權一類的訴訟,這一類相對複雜的關係確實不太好處理。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訴訟案件時,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有:(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一起家庭成員;(3)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

另外,陳芳的兒子屬於非婚生子女,他跟胡磊不具備生物學上的父子關係,胡師傅和陳芳應當承擔撫養責任。

一般情況下,哥哥、姐姐對於未成年的弟弟、妹妹是沒有撫養義務的,但是根據法律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又撫養的義務。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就算是法院恐怕也很難處理他們這一大家子的問題;這一大家子德道觀念都已經超出了正常認知範疇,在科學發達的現今,完全可以通過人工授精的方式來延續家中的香火。

而且法律上也有規定: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一致同意進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應視為夫妻雙方的婚生子女。然而他們卻選擇了愚昧的方法,最終釀成了這一場荒唐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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