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深圳皇崗出入境邊防檢查站執勤十一隊民警連續查獲一起冒用他人證件入境案和一起協助他人非法入境案,共查處2名非法出入境人員。
記者從皇崗邊檢站了解到,當天17時許,正值福田口岸入境客流尖峰時段,兩名持用《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證」)的年輕女子一前一後來到人工查驗通道辦理入境手續。皇崗邊檢站執勤十一隊民警在接過前面女子遞來的回鄉證時發現,其五官與證件上的照片略有差異。經詢問,民警判斷該女子存在冒用他人證件的嫌疑,果斷將該女子與其同行人一併移交值班隊領導核查處理。
經過民警耐心的普法教育,兩名女子深刻認識到自身的錯誤,主動如實交代了各自的違法事實。原來,涉嫌持用他人證件的陳某與其同行人羅某是 認識多年的中學同學,上學期間一直有朋友說她倆長得相似,所以在此次從福田口岸入境時, 兩人一時興起,產生了交換彼此證件,以檢驗兩人是否相像的刺激想法,沒想到邊檢民警火眼金睛,秒破了她倆的拙劣小伎倆。
最終,皇崗邊檢站依法分別對陳某冒用他人證件入境的行為和羅某協助他人非法入境的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
普法提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條規定,冒用他人出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同時該法第七十二條明確規定,協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皇崗邊檢站提醒廣大出入境旅客, 口岸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觸犯法律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請廣大出入境旅客自覺遵紀守法,切勿因一時貪玩以身試法。
來源:羊城晚報記者 張璐瑤
編輯:楊帆
校對: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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