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濤(來函照登)
這幾天,我先後從手機上,看著並聽著余秀華在媒體上的演講,心情久久不能平靜……
余秀華何許人也?就是中國當今詩壇,最具爭議的網紅女詩人。
爭議人群可分兩大類。
支持者認為:她是一位天才詩人。因其患先天性腦癱,走路搖晃說話吃力,寫過不少好作品。結論就是:她就是為寫詩而生;上帝為她關閉了一扇門,同時又為她打開了一扇明亮的窗戶。
反對或質疑者認為:余秀華不是詩人。其作品最多只能算散文詩之類;也有說是散文、隨筆之類。只是在製作成品時,作了分行處理,變成了詩的格式。本文我想重點談談余秀華在兩家電視台播出的演講。第一場她演講的話題主要是:中國的男人不如中國的女人。
儘管她在演講結束時,博得了在場嘉賓及觀眾的熱烈掌聲,這裡我得問問余秀華:中國的男人不如中國的女人這句話,能成立嗎?你不覺得這個提法,過於片面甚至錯誤嗎?大家知道新中國成立後,有關法律就明文規定:男女一律平等。普遍受歡迎的提法,應該是「婦女能頂半邊天」。而余等人在廣庭大眾面前,現身推行「中國的男人不如中國的女人」這樣的奇談怪論,與法相悖,與理不通。
第二場演講是她在遼寧衛視演播廳站著談論幸福的概念與含義。講述著她和前夫結婚20年,過著有名無實的夫妻生活。自她離婚之日後,才算擺脫了困惑,結束了她多年的噩夢。對此我要問秀華,提出如下的質疑:離婚的理由與對錯,不能僅聽一面之詞。建議媒體記者,多採訪女詩人的前夫。當初是何因走進了余的生活?在外打工20年,兒子在上大學,她起訴的理由?說感情破裂能一起過20年?如果女人是出名後,提出選擇離的婚,被人討厭受拋棄的人,我覺得更應受關注和同情。換位思考離婚,若男強女弱時,男的提出離婚,會不會背負陳世美的罵名?余秀華今非昔比,網紅詩人名利雙收選擇離婚,不宜提倡。在主流媒體廣眾面前大談幸福或苦難,難道不值得人,進一步思考嗎?她的所作所為,都是無懈可擊嗎?
綜上所述:身為公眾人物的詩人余秀華,熱愛文學寫詩歌,身殘志堅搞創作。值得筆者學習並稱讚,其作品有的段落,確實獨具匠心、多有感人之處。本文的用意和觀點,力求客觀公正。若引起不必要的誤解,也是作者不願看到的。相信余秀華老師的創作越來越順,與時俱進,多出新作廣受歡迎……(文/劉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