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零時,臨沂交警直屬一大隊鐵騎隊民警李強帶隊在涑河北街與花園街交會處,開展夜間酒駕整治行動。一李姓酒駕司機遇交警慌忙開溜,不成想仍被逮住。
當時,一輛小型轎車行駛至交警執勤點附近,司機看到前方有交警在設卡檢查,突然將車停放在路旁,打開車門倉皇逃竄。該駕駛員的異常舉動,引起了執勤民警高度警覺,民警立即緊隨其後,追趕攔截。在一百米開外,將駕駛員李某某控制住,隨即將其帶到執勤地點進行進一步檢查。
民警對該駕駛員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為70mg/100ml,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現場,民警對其酒後駕駛並棄車逃跑的違法行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依法對李某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暫扣6個月駕駛證的處罰。(臨報融媒記者 梅魯生 通訊員 杜宇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