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很多剛畢業的學生來說,離開了學校的象牙塔,對社會的了解是十分有限的。應屆畢業生剛剛步入社會,就像小馬過河一樣,不知道哪裡的水比較深,也不知道哪裡的坑比較多。通常情況下,我們要經歷很多次失敗、挫折,甚至落入很多次圈套,才會慢慢變得成熟起來。
小蔡是一名女大學生,剛剛畢業不久。大多數應屆畢業生在開始工作之前,都要首先解決居住問題,也就免不了要租房。小蔡在山東省青島市找到了一份工作,為了離公司近一點,她便在遼源路租了一間合租房。沒想到的是,她第一次租房就被坑了,讓中介公司給她上了步入社會的第一堂課。
房子到底有什麼問題呢?我們不妨跟隨小蔡來「參觀」一下。首先,熱水器其實是個擺設,一插上電之後就開始漏水,而且不制熱。其次,馬桶的沖水功能也無法使用,她平時只能用臉盆接水來手動沖洗馬桶。最重要的是,衛生間的門鎖還是壞的,廁所門只能關上,不能鎖。
「你想我一個女生,在這裡面用衛生間連門都鎖不上。這是個合租房,一塊兒居住的有一對情侶,還有一個男生,我上廁所的安全都保證不了。現在天氣那麼冷,我一個女生卻用不上熱水,連生理期也只能用冷水,總之就是各種不方便。」
看著自己租來的房子是這個樣子,小蔡氣不打一處來,根本沒辦法正常生活。小蔡表示,房子是從網上找的,是金宣公寓中介公司提供的公寓房。看房的時候自己什麼都不懂,只是大概看了一下樣子,並不知道屋子裡很多東西都是壞的,帶她看房的工作人員也沒有給出任何說明。
話說回來,房子有問題其實也不打緊,因為根據合同條款,中介會提供相應的維修服務。東西壞了修一修,只要能正常使用就可以了。然而小蔡一次又一次聯繫中介,卻始終沒見維修師傅上門,而且中介工作人員的態度頗有些愛答不理。維修申請一拖再拖,已經拖了一個多月,小蔡問他們能不能給出個具體的時間,對方直接回復「沒有」。
最後,小蔡實在是忍不了了,於是提出退房退款的要求。她租的房子每個月的租金是1100塊錢,押一付六,另外還有550塊錢的管理費和600元的供暖費。小蔡在簽訂合同的當日,就通過手機轉帳的方式向中介支付了8850元。可惜的是,交錢容易退款難,小蔡本來也沒指望都退回來,能合理地把該退的退了就行,然而中介的回答是:「一分錢都不會退。」
無奈之下,小蔡聯繫了媒體,在記者的陪同下來到中介公司理論。這裡的一位李經理說可以再重新安排維修,但小蔡對於他們的服務水準已經失去了信心,堅決表示要退房。李經理說,退房屬於單方面違約,按照合同規定,需要賠付月租金的200%作為違約金。另外再扣除已經居住的一個月的房租,扣除管理費和暖氣費,還能給她退四千來塊錢。
甭管合不合理,其它都好說,畢竟白紙黑字簽了合同的,只是這個管理費讓小蔡很不解。她既沒有享受到公司的維修服務,也沒有麻煩公司進行任何管理工作,這550塊錢管理費為什麼也不退呢?
李經理:「這個必須扣。」
記者:「你們都沒有給人管理,也沒有給人家進行維修,憑什麼要扣這筆費用?」
李經理:「哪塊兒沒有管理了?」
記者:「你們管理什麼了?」
李經理:「她需要我們管理什麼啊?」
記者:「既然不需要管理,為什麼還要收管理費呢?」
李經理:「房子是不好了還是怎麼了?是沒讓她住嗎?」
記者:「房子是壞的,你們沒有修,還需要收這個管理費嗎?」
李經理:「嗯,對,是的。」
聽了這位李經理的話,十九妹頗有感觸。筆者剛畢業時北漂了幾年,也輾轉租過幾處房子,這樣的話語、這樣的態度那是相當熟悉啊。通常情況下,面對這樣的霸王條款和蠻橫態度,有不少租客都選擇了自認倒霉。並不是因為軟弱,而是跟他們耗不起,你需要趕緊去找下一間房子解決居住問題,你還需要每天起早貪黑上班,而他們上班的工作內容就是這個,跟他們糾纏下去,時間成本太高了。
那如果從法律角度去看待這場糾紛,跟中介去較一較真兒,應當如何解決呢?我們不妨試著來分析一下。事實上,無論是熱水器、馬桶還是門鎖,都是直接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主要設施。合同甲方(中介)應當滿足乙方(租戶)正常生活居住的需求,而小蔡住進來的時候這些設備就是壞的,無法正常滿足居住目的。也就是說,甲方提供的「產品」是不合格的。
其次,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明確約定:「租賃期限內,甲方承擔房屋及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老化產生的維護、維修事宜;乙方自行承擔因使用、保管不當,或人為造成的維護維修及賠償責任。」這個案例當中,熱水器、馬桶和門鎖等設備並非小蔡人為損壞,而中介也未能及時維修解決。也就是說,甲方提供的服務也是不達標的。
鑒於以上兩點,可以認為合同甲方(中介)並沒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去履行職責。違約的其實是中介,乙方有理由提出解約。因此,小蔡提出退房退款,並非李經理口中所說的「單方面違約」,而是在合同目的無法達到的前提下,提出解除合同的合理的、法定的理由。中介不僅沒有權利收取什麼違約金,還應足額退還小蔡未使用過的租金、管理費及取暖費等款項。
作為一個有過多次租房經歷的「過來人」,十九妹奉勸大家,看房的時候一定要仔細檢查房屋內的一切設施。不僅如此,如果房間內有什麼瑕疵、故障或損壞的地方,也要把它寫明加在合同當中。因為不少房東都有一項特殊「本領」,他總能在你退房的時候找出「人為損壞」的痕跡,進而為不退押金找理由。當然,筆者希望將來有一天,租賃雙方能夠做到誠信合作,不欺不坑。
不知各位讀者是否有過租房居住的經歷,又是否被坑過呢?歡迎與大家分享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