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軍使用「溫壓彈」,烏軍使用「毒氣彈」,誰做得更過分?

2023-02-21     小慕說熱點

原標題:俄軍使用「溫壓彈」,烏軍使用「毒氣彈」,誰做得更過分?

在俄烏衝突的過程中,俄羅斯多次公開使用溫壓彈,對烏軍陣地進行打擊,伴隨著沖天而起的「火光」,大量的烏軍士兵蒸發。而在這個過程中,烏軍也時不時會拋投一些化學彈藥,統稱為「毒氣彈」,毒殺俄軍士兵。雙方一定程度上已經「越線」,甚至不止一次的使用。不管是俄軍的溫壓彈,還是烏軍的「毒氣彈」,都是禁用武器。所以一定程度上,兩者的罪行一樣。

但搞笑的是俄羅斯被稱為「惡魔」,而烏軍卻被貼上「正義反擊」的標籤。小鐵個人認為:即便是處於戰爭狀態,也不能如此雙標。例如美國以「反恐」為由對中東多個國家展開進攻,這種行為得到西方的大力支持。那麼俄羅斯以「去納粹化」為由,對烏克蘭展開進攻,也應該得到支持不是嗎?相對而言,去納粹化和反恐是一樣的正義行為,為什麼美國可以越境打擊,俄羅斯就不能「效仿」呢?這個案例就反映出一個問題,西方的「好壞標準」,主要依據是對自己有沒有好處。

話題回到俄軍使用溫壓彈,烏軍使用毒氣彈這個問題上。一定程度上俄烏都在違規使用禁用武器,為什麼烏克蘭就是「正義」,俄羅斯就是「惡魔」呢?可能有人會說,俄羅斯是「入侵者」,烏克蘭只是被動反擊,所以採取任何手段都可以接受。那麼換一個說法,在衝突期間北約空襲敘利亞,那麼是不是敘利亞正規軍也可以使用一些毒氣彈,對北約所有參與襲擊的國家進行攻擊?答案很明顯不可以,不管是烏克蘭被入侵還是敘利亞被入侵,可以反擊但不能採取極端手段。

烏克蘭的反擊手段越線,那麼俄軍的打擊手段也應該受到懲罰。確實如此俄烏都應該受到懲罰,但是西方的全面制裁已經「實施」長達近一年時間,根本沒有更多的手段進行懲罰,而烏克蘭並沒有受到任何懲罰不是嗎?從這一點上來看,俄羅斯做錯事受到懲罰理所當然,烏克蘭做錯事不承擔責任就合情合理嗎?如果國際法律如此「雙標」,那麼還有存在的必要嗎?俄烏誰做得更過分?其實在禁用武器的使用上雙方都存在過錯,只不過烏克蘭有西方的支持,所以即便是使用毒氣彈也可以免於責罰罷了!

屠戮烏東也是「他們」活該,誰讓這些人生下來是俄羅斯族呢,大家覺得這樣合理嗎?同樣的紅線,在面對西方利益的時候就蕩然無存,這有利於世界和平嗎?換一句話說:這個世界是人類的家園,不專屬於「西方」,如果西方無法做到秉公執法,那麼為什麼不奮起反抗?憑什麼是是非非,全聽西方人的?一個北約就代表「全世界」,這不是在抵制俄羅斯,而是在踐踏大部分國家的尊嚴,在剝奪更多人的生存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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