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民政廳黨組、駐省民政廳紀檢監察組聯合通報了4起民政兜底扶貧領域違規違紀典型案例。
1.益陽市赫山區龍光橋街道辦事處五龍壩村黨總支書記曹立秋等6名村幹部違規套取民政臨時救助資金問題。五龍壩村黨總支書記曹立秋和支部成員湯光前、曹愛平、曹德美、李小毛、李建中利用村民糧食直補存摺,違規套取民政臨時救助資金5萬元,用于歸還村委欠款和支付原同心橋敬老院工作人員工資,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19年3月,曹立秋、湯光前、曹愛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曹德美、李小毛、李建中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2.衡陽市石鼓區瀟湘街道民政辦主任宋躍輝在低保審核工作中核查不嚴問題。石鼓區瀟湘街道民政辦主任宋躍輝在低保審核工作中,工作流於形式,核查不嚴,使已不具備享受低保條件的居民呂某某和汪某某繼續享受低保,直到區聯合調查組入戶調查發現後,才於2019年取消兩人低保。2019年7月,宋躍輝因違反工作紀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岳陽市君山區民政局層山鎮敬老院院長王與元財務套取和違規使用低保金問題。2013年年底至2018年1月,君山區層山鎮敬老院院長王與元在職期間,虛報五保老人人數,套取專項供養金346980元用作院務開支;虛報採購量套取五保老人生活費6萬餘元用作招待費用;超標準辦理五保老人喪事造成國家財產損失49119元等問題。2019年7月,王與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4.邵陽縣岩口鋪鎮民政辦主任羅松元在低保評定工作中作風不實的問題。岩口鋪鎮雲趙村村民屈某應納入兜底保障範圍但未評為低保戶,岩口鋪鎮民政辦主任羅松元工作不實,未及時發現和整改,2018年4月,邵陽縣紀委決定,責成岩口鋪鎮黨委對羅松元進行誡勉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