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畢業季,畢業生即將走出校門邁向社會,努力收穫工作機會的同時,要小心「求職陷阱」,避開套路和騙局。
求職不易,還需警惕,求職過程中常見的「坑」主要有哪些呢?
1
境外高薪誘騙陷阱
現在很多騙子把違法犯罪活動包裝成境外「高薪」工作,成功引誘求職者上鉤後,可能會被拐騙到境外從事電信詐騙、網絡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拒絕工作或「業績」不達標者,可能遭遇非法拘禁、虐待等人身傷害。
防範提示:
看到這種境外高薪誘惑一定要查一下經營公司是否具備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這個行業的平均薪資水平,如果高出很多就要考慮是否有陷阱。畢業生應選擇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正規市場中介機構,對市場中介機構應了解其經營範圍是否包含境外職業介紹服務。
2
傳銷陷阱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其繳納費用或者以購買商品等方式,取得加入或發展他人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行為。
一般以親友極力推薦的途徑傳播,基本都以輕鬆賺大錢、無需面試直接上崗為噱頭。傳銷面試或工作地點都比較偏僻且轉換頻繁,公司業務不能清晰說明。
防範提示:
高校畢業生務必清楚傳銷屬於違法行為,在求職中要了解傳銷的基本特徵,對發展下線的宣傳,要保持頭腦高度清醒,防止陷入傳銷設計的圈套中。
3
黑中介陷阱
一些非法職業介紹機構以介紹工作為名,向求職者變相收取各種名目費用。他們的典型特徵是沒有人力資源服務許可等相關資質,以冒充或偽造相關資質騙取求職畢業生信息。往往收取高校畢業生報名費、服裝費、體檢費、培訓費、押金、崗位穩定金、資料審核費等費用。
畢業生入職時,不法用人單位編造各種理由拒絕畢業生上崗或中途辭退。這些非法職介機構即便提供了崗位信息,往往也是與高校畢業生需求不匹配甚至虛假的就業崗位。
防範提示:
高校畢業生求職時,應當優先選擇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正規市場中介機構,對市場中介機構應了解其經營範圍是否包含職業介紹業務,是否具備《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與市場中介機構簽訂協議時,不要輕信其口頭承諾,一定要看清簽約的內容,不要盲目簽字。
4
「刷單詐騙」陷阱
一些詐騙分子打著高薪兼職、點擊滑鼠就賺錢、刷單返現等幌子進行詐騙。其特點是門檻較低,號稱輕鬆兼職、薪酬豐厚。
防範提示:
畢業生不要輕信既輕鬆又賺錢的好差事,應了解當前崗位的市場薪資水平,明白天上不會掉餡餅,掉下的往往是陷阱。
5
「內推」陷阱
個別中介機構或個人以幫助求職者推薦進知名企業、國企央企,優先錄取等名義收取高額費用。有的求職者因本身符合相關崗位要求而被錄用,這類機構就歸功於己;如果求職者沒被錄用,這類機構就會以種種理由搪塞,拒絕退還求職者相關費用。
防範提示:
收費「內推」、保offer等多屬虛假宣傳,涉嫌違法違規,求職者千萬不可抱著「走捷徑」「靠關係」等心態輕信騙子的話術,應通過正規網絡招聘服務平台等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或用人企業官網求職。
6
「培訓貸」陷阱
個別中介機構或用人單位以高薪就業作為誘餌,向高校畢業生承諾培訓後包就業,但須向指定借貸機構貸款支付培訓費用或直接收取培訓費用。
培訓結束後,相關機構或用人單位往往難以兌現承諾,或推薦的工作與原先承諾相差甚遠,畢業生可能會面臨身負高額借貸或投入高價培訓費用,又沒有實現就業的不利局面。
防範提示:
畢業生要增強辨別意識,看中介機構或企業是否合規合法且經營正常,看其經營範圍是否包含培訓內容,看承諾薪資是否與社會同等崗位大體一致,慎重簽署貸款協議或含有貸款內容的培訓協議,注意保留相關材料。
一旦發現被騙,立即向有關部門報案。確有需求參加職業培訓的,請到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官方網站查詢公布的正規培訓機構。
7
「貓膩合同」陷阱
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個別用人單位為降低用人成本、規避用工責任而侵犯高校畢業生合法權益。有的僅簽訂《就業協議書》,或以談話、電話等口頭形式約定工作相關事項,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有的合同內容簡單,缺少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資、勞動條件、合同期限等具體內容。有的以少繳稅款為由,同時準備兩份不同薪資的「陰陽合同」。有的包含「霸王條款」,要求幾年內不得結婚、無條件服從加班、試用期離職不結算工資等。
防範提示:
畢業生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應與用人單位認真協商、慎重對待,不可草率簽訂。要注意勞動合同是否具備《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必備條款(用人單位基本情況、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特別要高度警惕其中於法無據、明顯不合理的條款,防止掉入陷阱,維權困難。
8
「假試用」陷阱
有的用人單位超過法定上限約定長時間試用期,或者重複約定試用期。有的用人單位以試用期為由,支付工資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者不繳納社會保險。
還有的用人單位為了降低用人成本,大量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約定較低的工資,等試用期結束後,便以各種理由解聘,「假試用,真使用」。
防範提示:
任何違反法律規定的試用期約定無效,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不同,試用期有不同的時限限制,最長不超過6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期間,應正常繳納社保,工資水平不低於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9
「扣證件」陷阱
有些用人單位或中介機構借保管或經辦社會保險、申辦工資卡等業務名義,扣押求職者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個人證件原件。這種情況非常危險,可能會用你的居民身份證做不法行為或者開銀行卡等。
防範提示: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扣留他人居民身份證,求職者不要將證件原件交付他人,如有需要,僅向有關人員出示即可。需要提供證件複印或者影印件的,要在合適位置註明具體用途。
10
虛假信息陷阱
有的用人單位為了增加對高校畢業生的吸引力,往往故意誇大單位規模、業績、發展前景、工資和福利等。
防範提示:
高校畢業生可通過企業官網、媒體報道、工商登記註冊信息等查詢用人單位基本情況,仔細甄別各類招聘信息,不要盲目輕信。求職時要詳細詢問崗位信息、工作內容,不能只看表面,避免入職後發現實際工作與預期有出入,浪費求職時間和精力。同時,可以多種途徑了解公司背景,對長時間大量招聘、離職率高的,要提高警惕。
本文轉自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微信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