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劉捍東被提起公訴 涉三項罪名,曾當過教師

2024-08-05     長城網

8月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劉捍東涉嫌受賄、濫用職權、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江蘇省揚州市公安局偵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湖北省襄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襄陽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劉捍東 圖據江蘇人大網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捍東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劉捍東利用擔任江蘇省江浦縣委書記、縣長,江蘇省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浦口區委書記,江蘇省財政廳黨組書記、廳長兼省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江蘇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在擔任江蘇省江浦縣委書記、縣長,江蘇省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浦口區委書記,江蘇省財政廳黨組書記、廳長兼省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等職務期間,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免徵土地增值稅等事項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與他人共同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劉捍東一人犯數罪,依法應當數罪併罰。

據公開簡歷顯示,1959年出生的劉捍東為安徽舒城人,1977年參加工作,1979年1月進入南京師範學院南京師資專科班物理專業學習;1980年12月,進入江蘇省江浦縣第二中學任教師。

1984年4月,劉捍東任江浦縣委辦公室調研科秘書。此後,他先後擔任江浦縣城東鄉鄉長助理、副鄉長、黨委副書記、鄉長,珠江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黨委書記,江浦縣委書記、縣長等職。2001年起,劉捍東開始擔任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江寧區委書記等職。2008年,劉捍東來到鎮江,先後任鎮江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等職。

2012年起,劉捍東開始擔任江蘇省財政廳廳長、黨組書記兼省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任職共6年時間。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江蘇省委第三巡視組曾於2016年8月至9月對省地方稅務局進行了專項巡視。巡視組反饋中曾提到,該局部分領導幹部大局意識淡薄,存在本位觀念,班子凝聚力不強,系統內違規違紀問題時有發生,幹部選拔中有時存在醞釀溝通不充分、選拔標準不一、照顧提拔和「跑風漏氣」等問題。

2018年1月起,劉捍東開始在江蘇省人大常委會任副主任、黨組成員。去年1月,劉捍東剛從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卸任,隨後在4月被宣布接受審查調查的消息。

今年2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布了劉捍東被開除黨籍的消息。通報稱,經查,劉捍東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職務晉升調整提供幫助;把手中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取利益,縱容、默許親屬利用本人職權謀取私利;政績觀扭曲,攬權妄為,在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既想當官又想發財,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大搞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土地出讓、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來源:紅星新聞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bd39f6cb52f7e9ce775bd936cff4d94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