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拆遷補償談判,是被徵收人與徵收方就拆遷補償的協議達成一致後,雙方所達成的共識。在整個拆遷補償談判過程中,被徵收人始終處於被動地位。
而在司法實踐中,徵收方往往利用被徵收人不懂法、不懂行的弱點,在談判過程中對被徵收人進行各種欺詐、要挾。被拆遷人在與徵收方進行談判過程中往往處於劣勢地位,很容易被徵收方牽著鼻子走。如果不能正確地把握談判的原則和技巧,就很容易落入徵收方設置的陷阱之中。那麼,在拆遷補償談判過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一、拆遷補償談判過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1)不要輕易的承諾
在拆遷補償談判過程中,如果有徵收方向被拆遷人作出「積極的」補償承諾,那麼就要注意了。因為這個承諾在法律上屬於空白合同,即被拆遷人不能在空白合同上簽字。而如果徵收方做出了這樣的承諾,那麼意味著雙方對補償標準是沒有爭議的,這對被拆遷人來說是一個很大的威脅。因為一旦簽訂了空白合同,如果後期拆遷方不履行補償協議,那麼被徵收人將無法挽回損失。
因此,在拆遷補償談判過程中,被徵收人一定要謹記一個原則:「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因為一旦簽訂了空白合同,那麼被徵收人在維權時將沒有證據作為依據。
(2)不要輕易的把自己的身份信息透露給徵收方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在拆遷補償談判過程中,如果被拆遷人的身份信息被曝光,
那麼很有可能會出現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徵收方以此為突破口,對被拆遷人施加壓力,迫使其在條件相當時簽訂補償協議。
無論哪一種情況發生,對於被徵收人來說都是十分不利的。所以在拆遷補償談判過程中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身份信息不能透露給對方。當然了如果你對自己的身份信息足夠保密的話,那麼也是可以告訴對方的。
(3)保持冷靜,切忌情緒激動
拆遷補償談判過程中,被徵收人千萬不要一上來就情緒激動,大吵大鬧。這樣只會讓對方認為你是個「軟柿子」,在接下來的談判中,徵收方可以隨時捏你一下。被徵收人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緒,千萬不要被徵收方的「激將法」所激怒。
在談判過程中,如果徵收方情緒過於激動,那麼很容易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為。比如:徵收方說一些不太好聽的話、威脅被徵收人,或者是做出一些過激的行為等等。在這種情況下,被徵收人一定要冷靜,千萬不要被對方的言辭所激怒。
當被拆遷人情緒過於激動時,一定要及時的提醒自己冷靜下來,先穩住對方再尋找時機進行談判。如果你在談判中表現得過於激動或緊張,那麼很有可能導致自己處於劣勢地位。
(4)善於傾聽,但不能輕易相信
拆遷方一般會有一套完整的「說辭」,「說」比「聽」更重要。在拆遷方說完自己想說的話後,被拆遷人一定要善於傾聽,不要輕易相信對方的任何承諾和說辭,尤其是徵收方主動給你承諾的情況下。
在徵收方有一套完整的「說辭」之前,千萬不要相信徵收方任何關於補償的承諾和說辭。比如:「這是我們公司內部的事情,具體你們去找律師諮詢。」、「我們已經和政府談了很多年了,一直都沒談下來」、「我們內部有關係可以搞定」、「我是某某公司老總,這件事你找我就行」等等。
凡是涉及到補償價格方面的問題,一定要保持頭腦清醒,千萬不要輕易相信徵收方說的任何一句話和承諾。只有當徵收方說到自己想說的話時,被拆遷人才可以相信。
(5)注意保留證據
在拆遷過程中,有一些地方部門為了完成拆遷工作任務,在徵收過程中會以各種理由為藉口,對被拆遷人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有些被拆遷人對這些行為產生了不滿,不願意接受徵收方提出的要求,為了防止被徵收方逼簽,有些被拆遷人會在簽訂補償協議之前做一些準備工作,如簽訂協議的時間、地點等,以防止意外發生。這些準備工作需要一定的時間,在這個時間裡,被拆遷人可以通過錄音、錄像等方式來保留證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這段時間內要注意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
無論是在房屋徵收過程中還是在房屋拆遷過程中,一定要注意保留證據。證據包括但不限於:房屋徵收補償協議、拆遷方給予的書面材料、現場勘測記錄等。如果被拆遷人對證據的有效性有異議的,可以及時諮詢專業律師以判斷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6)要學會收集和保存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這句話的意思是說,當自己提出要求時,要儘可能地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而當自己無法舉證時,則應提供與主張相對應的證據。
這是一種常用的證據規則,也是訴訟中常用的證據規則。當事人在訴訟中要注意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比如:房屋徵收補償決定、行政複議決定書、行政起訴狀等法律文書。同時在協商談判過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與徵收方談判相關的證據材料,
比如:與徵收方就補償事項進行協商談判的記錄、錄音錄像等;在協商談判過程中雙方就補償事項達成一致意見或者補償協議後,要注意保存雙方就補償事項達成一致意見或者協議的相關材料。如果徵收方在徵收過程中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給予被拆遷人公平合理的補償,被拆遷人一定要及時地提起訴訟。
(7)不要輕易的接受對方提出的補償要求
實踐中,拆遷方經常會對被拆遷人說,「如果你不接受我給的補償,我就把你家的房子拆了。」這樣的話看似有理,但事實上卻是徵收方拿到了這份補償協議後,然後以拆房子相威脅,讓你簽協議。這個時候被拆遷人千萬不要因為害怕而簽了字。如果不簽協議,徵收方就可以對你家的房屋進行強拆,到時候損失就更大了。所以被拆遷人在面臨這種情況時千萬不要怕麻煩,一定要堅定自己的立場,不要輕易地答應對方提出的補償要求。
律師提醒您:
拆遷過程中要謹慎思考、耐心溝通、堅持談判的原則和技巧,才能在談判中占據主動。專業律師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您的維權方案。如果大家對自己被拆遷人如何維權還有不清楚的地方,也可以諮詢專業律師進行詳細諮詢。專業律師會為您提供專業意見,幫助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