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馨予關閉直播打賞、劉昊然起訴金主,明星的覺悟遲到但不缺席

2022-06-29     美人豐盛

原標題:張馨予關閉直播打賞、劉昊然起訴金主,明星的覺悟遲到但不缺席

物化自我、驕奢淫逸、觸動道德甚至法律底線,不知從何時起,個別明星的熱點一出,就讓人聯想到這些詞。

好在娛樂圈的風氣不都是壞的。

6月26日,明星張馨予直播時關閉了直播打賞,並對粉絲說:

「我比你們掙得多,你們沒必要給我刷禮物,即使你給我刷了幾千幾萬塊,我也不知道你是誰,留著錢,給父母給老婆買禮物。」

6月28日,劉昊然起訴「曾代言」的面膜廠家侵犯肖像權和姓名權,勝訴……

這兩件事看起來都是小事,但顯露了「明星的覺悟」:

張馨予關閉直播打賞,用明星該有的「正能量」,給貪心、自私、物慾至上的網紅主播和明星們「打了個樣」。

劉昊然主動向「金主」維權,或提醒了同行:明星並不應該一味向「錢」看,不管是不是金主,契約精神都要遵守,明星應該把代言產品負責任地管理監督起來,不能只負責收錢,不管消費者死活……

明星終於有點明星的范了!

張馨予向30萬人號召「不打賞」,劉德華1億觀看客單價為0

有人說,直播打賞的發明者是充分利用了人性「七宗罪」,來引導大眾消費,而個別明星、網紅似乎成了「無腦執行者」。

傲慢——人都是平等的人,直播露個臉,就可以驕傲地向看播者要「賞錢」。

比如趙櫻子,直播時公開讓粉絲刷禮物,為了求禮物,堂堂明星叫粉絲老公、大哥。當有粉絲建議她關閉打賞時,她說:

「關禮物,我為什麼要關呢?我現在給你轉一萬塊錢,你要不要?肯定也要吧?」

有網友問她為何不好好拍戲,而老是跟別人要禮物?她直接把人家臭罵了一頓,說人家「羨慕嫉妒恨」。好傢夥!傲慢得理直氣壯!#明星直播有哪些效應#

嫉妒——利用打賞者的攀比心理,來給自己「打榜」。

一些明星網紅鼓動粉絲給自己「打榜」,在倒計時時間內,比誰打賞得多、打賞得快,你追我趕。更有一些網紅或明星,會有死忠土豪粉,為了博紅顏一笑,大手一揮幾萬、十幾萬的禮物。有些粉絲還因此展開罵戰……

話說,這種陋習行徑,和從前飯圈的「倒牛奶」事件有何區別?

懶惰、貪婪——主播憑技能、流量賺廣告收益本也無可厚非,但直播內容毫無信息價值可言,衣服穿少一點、臉皮厚一點就敢「要打賞」?不能不說是懶惰、貪婪之舉。

比如張庭,就曾在直播間飆演技,哭窮自己一天工作12小時真的是不容易,目的就是引導工薪階層在直播間消費或打賞。

暴食、色慾、暴怒,這些就不用說了……

因為禮物要上了癮,某些明星連戲也不好好拍了,在直播間曬照片打擦邊球;因為要直播打賞,一些「大胃王」網紅竟吃到猝死……

演員宋曉峰曾收到過億的「打賞禮物」,有網友給他摺合了一下,相當於人民幣400萬元;

劉畊宏爆火後,隨便找一天直播後台,就能收到上百萬音浪的「打賞」(幾十萬元人民幣);

有人說,這是正常的商業行為啊!

的確如此,商業本身如同「水」,本無好壞之別。

但是運作商業行為的人,就像盛水的容器——用潔凈的杯子盛它,可以為人解渴。用髒污的河溝盛它,未免藏污納垢。作為占據、利用了比常人更多的社會資源的明星,是否應該考慮應該潔凈自己的水杯,率先垂範?

少量覺悟高的明星,完全能意識到「打賞」不應該大力倡導。

比如劉德華,開通某平台帳號後,雖有1億觀看,但從沒有開過直播打賞,收入為零。

他委婉地說:不需要粉絲刷禮物,這樣大家就會看不到他的臉了。

劉德華一直都在倡導明星應該認真工作,而非一味追求「紅」,「直播打賞」這種行為不符合劉天王的「行為規範」。

明星張傑、孫燕姿、岳雲鵬、黃渤直播時,都曾關閉直播打賞。

而張馨予更有勇氣,她直接把不少明星都想「捂著」的窗戶紙捅破了。

第一,「我比你們掙得多,你們沒必要給我刷禮物」,意思並不是「我比所有人掙得都多」,而是想表達,這是自己職業以外的收入,自己並沒有付出專業勞動,因此要有點風骨,不去掙打賞的錢。

第二,「即使你給我刷了幾千幾萬塊,我也不知道你是誰」,很多人給明星網紅刷禮物,就是為了虛榮心、攀比心,張馨予這一句話就把這兩種人勸退了。

第三,「留著錢,給父母給老婆買禮物」,這是一個明星對美德和責任的倡導,有錢用在責任心上、刀刃上,不要為自己的膨脹、色心、貪婪心埋單。

網友熱贊:

「這麼說吧!就哪怕是她是演的,這種正面的教育方式,對孩子和年輕人都是一種激勵。

劉昊然:代言也要有契約精神,明星應管理好自己的代言

「劉昊然狀告一葉子獲賠20萬」事件過程很清晰明了:劉昊然是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間代言這家上美公司旗下的「一葉子」面膜的。按約定,合同到期後,明星會給到商家2個月時間的廣告清理期。

但是合同過期快2年了,商家的面膜廣告上,仍印刷著劉昊然的肖像,於是劉昊然怒而告上法庭。

一審期間,被告上訴說,並沒有給劉昊然帶來負面影響,不想賠這麼多,但二審後,法院駁回上訴。

有網友冷嘲熱諷:

「以後誰還敢請他代言!」

可能不少明星都像這位網友這麼想吧!都想著討好「金主」,儘量不得罪「甲方」,所以才造成了代言市場的多年的亂象。

李維嘉代言的茶飲公司卷錢跑路;汪涵代言的理財APP出問題,理財者血汗錢被騙;連郭德綱都曾在代言方面翻過車……

這些明星大多數屬於「非故意」,並非惡意想騙消費者的錢,只是被商家鑽了空子、利用了。但是有一個責任他們肯定跑不了:疏於管理,或沒有管理好自己的代言產品。

沒管理好肯定有兩個原因,第一,防範意識不到位。不知道代言應該履行何種職責,可能產生何種後果。第二,責任心差。並不認為產品出問題和自己有關係。代言收錢時很積極,但一旦出事,就馬上發聲明「請勿CUE」!

而劉昊然既然能夠檢查出自己2年前代言的產品有問題,必然也會對自己旗下所有代言產品進行細緻的「檢閱」。

不該自己賺的錢不賺,也絕不讓不良商家鑽自己的空子,欺瞞、欺騙消費者,這才是一個明星應該有的「覺悟」。

契約精神比錢重要:「慎獨」的明星多一些,風氣就會好一些

這兩個事件,其實都離不開明星的契約精神。

所謂契約精神,有三層內在涵義:自由、平等、信守。

自由和平等,主要指「締結契約的主體地位」的平等。就比如明星和粉絲的關係:明星受到粉絲們的崇拜和信任,就該愛惜羽毛、尊重自身形象,保持著「核心價值觀」對大眾有正向引導作用。這不是道德綁架,而是明星公信力可持續發展的密碼。

而第三個涵義「信守」更容易理解,即在契約精神中的人,都應該信守約定:商家誠實守信、代言者遵守諾言。

既然消費者因為相信明星打造的「人設」,去購買了明星代言的產品。而明星也因為消費者的信任,為自己的「代言」標了價、收了錢,那麼就應該為自己的代言產品負責到底。

代言產品前好好考察產品、代言過程中監督產品、代言後管理產品、復盤產品(而非一味盯著代言費漲不漲),如果能做到這點,那麼那些衝著明星買產品受騙的大眾,一定會少一點。

契約精神比錢重要,名譽比名氣重要。

如果像劉昊然、張馨予這樣「慎獨」的明星多一點,行業風氣一定就會好很多。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ba40851fbd27e7dfd520957768a100c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