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近期,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面向全市組織開展了紀念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立70周年有獎知識競賽活動。活動開展以來,廣大代表和社會各界廣泛關注、踴躍參與,推動形成了比學趕超的的良好局面。活動開展過程中,各基層聯絡站通過不同形式和渠道表達了希望以此次知識競賽為契機,通過對題目的詳細分析解讀,達到以賽促學、以學促用的目的。
鑒於此,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對競賽涉及的100道題目進行逐題解析。由於水平有限,解析難免有不足之處,敬請批評指正。同時歡迎大家圍繞競賽題目撰寫解析說明,我們將擇優採用。
第二十二題:
憲法規定,( )行使監督憲法實施的職權。
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B.全國人大常委會
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
D.各民主黨派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18年修訂版)第六十七條規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一)解釋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二)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三)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該法律的基本原則相牴觸;(四)解釋法律; ...... (二十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憲法監督是指國家為保障憲法的貫徹落實而建立的制度和開展的活動的總稱。憲法監督的主要活動是違憲審查。違憲審查是指有權機關為保障憲法實施對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法律文件,以及切機關、組織和個人的行為進行審查,以對其是否違憲作出裁決的活動。憲法監督制度是憲法有效實施的關鍵,也直接關乎法治國家的建立。
2014年10月,四中全會提出,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四中全會公報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