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男子知名餐廳吃飯時發生意外!

2023-01-30     987私家車廣播

原標題:福州一男子知名餐廳吃飯時發生意外!

報料

福州的楊先生向《維權超給力》反映,過年期間,他在王莊阿咪海鮮大排檔(上下杭店)用餐,食用花螺時,被一個石子硌傷了牙。楊先生認為飯店的餐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應賠償其補牙的費用,但飯店負責人認為是楊先生食用方法有問題,雙方就賠償方案發生分歧。

1月26日晚,楊先生帶著家人來到王莊阿咪海鮮大排檔(上下杭店)用餐,點了五道菜共265元。楊先生告訴記者,吃花螺時,他用牙籤將螺肉挑出後,放入嘴裡咀嚼,這時牙齒突然被硌疼了一下,他以為自己吃到了沙子,下意識吐了出來,結果發現是螺肉中夾雜了一個米粒大小的石子。

花螺內的石子

楊先生立刻叫來服務員,隨後餐廳經理查看了店內監控,也檢查了楊先生受損的牙齒,並對此事表達歉意,提出對這頓飯免單處理或是陪同楊先生去醫院修復牙齒。

楊先生被石子硌到牙

然而,楊先生對經理的解決方案並不滿意,他認為餐廳提供的菜品中有異物,應當以支付價款三倍的金額賠償。餐廳經理無法接受,表示如果楊先生要求更高金額的賠償,需要走法律程序。

楊先生

「大過年的,吃飯把牙給吃傷了弄得很不愉快。如果這個螺里有有沙子可以理解,這麼一塊硬邦邦的石子在裡面過分了。

楊先生消費單

1月26日,楊先生接到一位王莊阿咪餐飲公司相關負責人沈先生的電話,對方表示希望面談。1月27日晚,楊先生再次前往王莊阿咪餐廳,提出自己的訴求:第一,支付他在正規醫院修復牙齒的費用。第二,根據法律規定賠償他當天消費金額的十倍或者是補牙費用的三倍。

楊先生被石子硌到牙

然而,負責人沈先生不接受楊先生的賠償方案,並表示,店內的花螺不存在食品安全問題,他們查看監控視頻,店內工作人員也沒有違規操作。對於花螺這種海鮮,廚師不可能將其解剖後清理內部,因此花螺內出現沙石是正常現象,並不屬於提供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另外,沈先生表示,楊先生食用螺的方式存在錯誤,吃螺時應當去掉螺肉的尾部,因為花螺最容易在尾端混入沙石。

楊先生

「他說自己是研究生畢業,學過法律,還問我什麼學歷,讓人很不舒服。他的意思就是,因為我不會吃海鮮,所以牙被硌掉只能自認倒霉。我作為福州人一直也不知道吃螺需要把尾部去掉,很多外地人更不知道,餐廳都能夠以『客人不會吃』來免責嗎?

王莊阿咪海鮮大排檔

987《維權超給力》記者小傅隨後聯繫上王莊阿咪餐飲公司相關負責人沈先生,沈先生得知是媒體來電後,表示拒絕回答任何問題,不接受採訪。

1月29日,一位王莊阿咪大排檔的運營負責人鄭女士聯繫到《維權超給力》,表示願意出面解釋。鄭女士向記者提供了當天楊先生在店內就餐的畫面,表示她也無法確認石子進入花螺的原因,推測可能是養殖的時候,石子進入了殼內。但無論如何,顧客因為被餐品中的石子硌到牙齒,餐廳應當擔責。因同事沈先生與顧客的溝通方式有問題,造成顧客不悅,鄭女士表示歉意。

店內監控錄像截圖

但同時,鄭女士認為顧客要求賠償菜金10倍的金額確實過高,補牙的費用也需要先進行檢查之後再進行確認。因此,她希望楊先生能夠在賠償金額上作出一些讓步,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此事。

鄭女士

「我們願意賠償,但如果顧客一直要求這麼高金額的賠償款,我們比較難辦。

店內監控錄像截圖

《維權超給力》特約律師,北京大成(福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周林律師認為,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 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向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總體來說,消費者的訴求是合理的,但應注意,消費者主張的支付價款10倍賠償應當是花螺單個菜品菜金的10倍,而非總價的10倍。

周律師還表示,對於餐廳經營者來說,只要能夠確認消費者是在店內用餐時受到損害,並且受到的損害與餐品有直接關係,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周林

「花螺里出現石子,是由於商家沒有事先做好清潔,並不屬於普遍現象。另外,普通人對於食用螺的認知中,只認為殼不能食用,螺肉尾部是否應當去除,因人而異,不能把硌牙的原因歸結到消費者身上。

1月29日下午,台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後洲所介入協調,楊先生最終接受了王莊阿咪運營負責人鄭女士提出的賠償方案,即1.賠償3000元的補牙費用,並附加300元的誤工費交通費等費用;2.承諾楊先生下次可來王莊阿咪大排檔免費就餐一次。雙方達成和解。

楊先生也對《維權超給力》,以及後洲市場監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員表示感謝。

記者:小傅

視頻編輯:小傅

監製:超藝本文為福建987私家車廣播原創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摘編

點擊下圖,即可報料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b5980dbc2c3a700594c8a5232bddea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