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女子發現物業費暴漲,拒絕繳納獲支持:擅自漲價不用買帳!

2022-06-24     峽谷爆笑團

原標題:河南一女子發現物業費暴漲,拒絕繳納獲支持:擅自漲價不用買帳!

在人們的印象中,物業是業主聘請的為業主服務的機構,物業與業主之間是一種契約關係,而不是管理關係。

但在現實中,往往很多物業手伸得很長,忘記了自己只是執行者而不是管理者的角色,甚至對業主進行非法管理,隨意調整物業費,這種行為顯然是違背契約精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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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這種情況,業主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一般情況下,物業的不妥行為法律都不會支持,廣大業主一定要堅信這一點,只有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才能剎住物業管理行業的種種不正之風。

丁蕾蕾是許昌市鄢陵縣城一個小區的業主,入住時並沒成立業主委員會。但業主們為了改善環境,大部分自主和許昌市一家物業公司簽訂了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約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及服務內容、服務質量、物業費和違約責任等。

按照當時的社會環境和政策,這種方式也是許可的,但應當在業主全部入住之後予以規範,成立業主委員會,選聘物業公司展開服務活動。不過因為該物業公司按照協議內容管理還算有序,並沒有出現多大的么蛾子,因此包括丁蕾蕾在內的眾多業主也並沒有多大意見。

其實這樣的管理服務模式還是受到廣大業主歡迎的,畢竟能夠為大家營造一個乾淨衛生、安全舒適的居住環境。可是因為沒有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做著做著就變了味道,甚至很多事都不和業主們商量,獨行其是,導致物業和業主之間產生了諸多矛盾。

轉眼之間物業公司已經在該小區服務8年之久,隨著社會發展,各種物價也是水漲船高,物業公司覺得現有的物業費收取標準偏低,便有了漲價的想法。可是物業費不是你想漲就漲的,是有很多法定程序必須要走到堂的。

按照物權法以及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涉及物業費收費標準的調整,應當由業主共同決定,並經專有部分占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如果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可以由物業所在地的居委會在街道辦、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和監督下,代行業主委員會的職責。

丁蕾蕾所在小區由於其他原因,暫時還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但物業公司可以採取第三方介入監督的方式,讓他們進行監督,可以用書面形式,就物業費調整進行表決投票,物業費是否上漲最終還是需要業主來決定。

可是物業公司因為急於求成,在沒有業主委員會的情況下,既沒有向業主講明情況,也沒有邀請第三方監督,貿然張貼了《物業費調整公告》,聲明對物業費作出調整,後來物業公司還上門向業主發放了《費用調整徵求意見表》。

這一切完成之後,物業公司認為已經完成了業主投票、公告等程序,於是在收取物業費的時候開始按照新標準執行,但收到丁蕾蕾這裡的時候,問題出現了,丁蕾蕾對物業費上漲產生質疑,並拒絕繳納。

丁蕾蕾認為,物業公司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屬於單方面調整物業費標準的行為,而且可以用暴漲來形容。物業公司收費多年,在沒有業主委員會的情況下,應當向小區業主公示公司收益和支出情況,但始終沒有按照規定公布。因此,自己拒絕繳納不合理的規費。

因為丁蕾蕾不交且和物業公司發生爭議,物業公司為殺一儆百,將丁蕾蕾告上了法庭,要求丁蕾蕾按照現有標準繳納拖欠的物業費。一場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較量也就由此開始,到底誰能取得勝利,誰的說法會得到法院支持呢?咱們接著往下看。

丁蕾蕾所在小區共有370戶業主,建築面積也達到驚人的4萬多平方米,該小區因為很多原因並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但案涉物業公司一直在小區提供物業服務,那麼這種物業存在的形式可以看出應當是開發商指定的物業公司,當然這種情況是一段時期現實存在的,屬於一種行業潛規則。

隨著物業管理行業的逐步規範,物業公司是不可以由開發商指定的,而應當由業主委員會組織業主大會共同決定選聘或指定物業公司,如果沒有這道程序,物業公司的存在就是違法的。但在物權法實施之前已經提供服務的物業公司,無論是開發商指定還是選聘,應當由廣大業主決定其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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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該物業公司和業主的關係模糊,但該物業公司一直在提供物業服務,且與單獨業主簽訂有服務協議,應當認定為合法。不過物業公司調整物業費標準的行為卻值得商榷,究竟合不合法,還得看其是否符合調整程序,是否徵得了廣大業主的同意。

從已查明的事實可以看出,該小區沒有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按照法律規定應當由當地居委會代為履行業主委員會職責,事實上的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在當地街道辦監督下,與廣大業主充分協商調整物業費收費標準。

在決定上漲物業費的前期,物業公司應當在監督下就物業費漲幅進行充分調查,廣泛徵求全體業主意見,並將調查結果向居委會和街道辦報告,在經過上述單位認可,並同意上調小區物業費的情況下進行調整。

但物業公司在上漲物業費中,既沒有按照相關規定邀請監督,也未向政府有關物價部門備案,程序不符合法律規定,其擅自調整物業費標準的行為無效,因此無法獲得法律的支持。最終法院駁回了物業公司調價部分的訴訟請求。

丁蕾蕾對物業公司上漲費用的做法不買帳,獲得了法律的支持,也成功地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實質上也間接地揭示了部分物業公司的收費亂象,可以說想漲就漲的行為也並非本案中的物業公司的「獨一份」,而是廣泛存在於物業服務行業當中。

針對這種狀況,廣大業主還是要勇於鬥爭,對物業公司不合理不合法的行為要堅決予以抵制,必要時可以採取一定程序更換物業公司,或者訴諸法律,這樣才能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讓物業真正變成為廣大業主服務的行業。(本文主要目的是以案說法,普及法律知識,人物均為化名,請勿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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