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員工要賠錢,國家應把放假權給企業,董明珠為何總有奇談怪論
格力的董明珠老闆還有什麼奇葩言論呢?她不但建議跳槽員工應當給企業支付培訓費,她甚至說,國家應當把給員工休假的權力交給企業,讓企業來安排。這樣才能保證企業的正常生產。
最近臨近春節,很多人都在討論,有沒有一些有良心的企業有可能響應國家號召,在除夕這個工作日安排大家休息呢?正當我們盤算有哪些企業有可能有這樣的善心善舉之時,有人把董明珠以往的言論又挖出來了!
董老闆看來對我們國家很多制度是很不滿的,這一次是休假制度。董老闆說,員工每年休太多的假了,導致企業沒法正常的安排生產,所以她建議國家有沒有可能把這個安排休假的權力交給每一個企業。她倒是並不想占員工便宜,比如說每周應當休兩天,每年應當有10多個公共假日,這些假日企業會讓員工正常休息沒問題。只不過哪天休,何時休,應當由企業來定,而不是國家來定。
為什麼呢?把這個權力給了企業,企業就可以正常的根據需要來安排生產了。比如說我生產旺季的時候加班,訂單很多,我要加班加點乾的時候,乾脆我倆月都不讓員工休息。等到什麼時候淡季了,沒有訂單了,不需要生產了,我再安排你補休。董明珠表示說,這樣的話,那麼大量的企業就可以自主的安排員工什麼時候休息,我不占你便宜,但是有利於保證我生產的正常進行。
這個話一聽似乎是挺有道理的,但仔細一想,這不就和董明珠以前的言論如出一轍嗎?其實看了董老闆這麼多言論我們明白了一個事實,那就是董老闆從來就考慮的是企業的利益,而沒有考慮到普通員工的利益。當在格力服務了十幾年的老員工要跳槽之時,她會說我們格力培養了你,你應當給我交培訓費。
而為什麼董明珠要讓企業把給員工放假的權力拿過來呢?不就是因為這樣搞,她就可以完全按照生產進度來安排員工上崗和休假的時間,而不需要支付額外的加班費嘛!今天我們知道如果你在假日安排員工加班,對不起,你要支付兩倍工資,如果你在節日安排員工加班,對不起,你要支付3倍工資。
所以董明珠感覺到這樣拖累了企業,增加了成本。可問題是,你要不要考慮到我們是人,我們不是機器,為什麼一個禮拜上5天要休兩天?為什麼每天工作時間是8小時?即便加班,全周全月的總加班時長是有法律規定不能超過的,就是因為我們普通勞動者除了工作之外,我們也要休息,我們也要娛樂,我們也要生活呀!
尤其是如果國家把放假的權力交給每個企業,大家想想,那一個家庭以後都湊不上共同的節假日休息了,老公可能這個月沒有休息,老婆可能下個月沒有休息,不要說安排一場共同的家庭旅遊,連吃個團圓飯的時間都沒有。是不是春節的時候董明珠也要安排員工上班呢?所以,幸虧國家把這個權力牢牢的抓在手中,真像董老闆說的那樣,那以後我們員工得過個什麼樣的日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