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傳銷女骨幹以「消費返利」為噱頭大肆發展4萬餘人獲刑

2019-10-26   中國社交電商網

10月18日,廣西玉林市中級法院(以下簡稱:二審法院)公布了一起特大網絡傳銷案的二審判決書。鷹鑒在該判決書上看到,北流市女子林某繳納代理費成為傳銷公司代理商後,並成立公司,以「消費返利」為噱頭,大肆發展下線4萬餘人,非法獲利近50萬元。一審期間,林某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北流市法院(以下簡稱: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原判認定,2015年9月4日,林某通過黎某推薦註冊成為「雲聯惠」會員。之後,林某向「雲聯惠」繳納代理費成為「雲聯惠」的代理商,通過繳納999元升級為鉑鑽會員,並註冊成立了廣西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林某加入「雲聯惠」後,通過張貼推廣二維碼、口口相傳等方式宣傳「雲聯惠」平台,發展下線人員。

該判決書上顯示,2014年1月,黃某等人在廣州市註冊成立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主要運營「雲聯商城」電商平台,同時發展代理公司。「雲聯惠」要求參與人員通過「雲聯商城」或者推薦人的推廣二維碼等可註冊成為普通會員,系統根據推薦關係自動識別記錄並鎖定上下級關係,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

加入的會員的級別由低到高依次為普通會員、金鑽會員和鉑鑽會員,普通會員可以繳納99.9元人民幣升級為金鑽會員,或者繳納999元升級為鉑鑽會員。

為鼓勵發展會員,「雲聯惠」還設置了會員可以享受「消費全返」,會員繳納的會員費、代理費等亦全額返還,金鑽以上級別的會員可以獲得所發展的下線無限層級消費交易金額按比例嘉獎積分獎勵,再通過相應的積分換算提現人民幣的制度。

2018年5月9日,北流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在工作中發現「雲聯惠」在社會上宣稱在「雲聯商城」消費能夠獲得消費金額100%的消費返還,引誘他人通過註冊加入成為「雲聯惠」的成員,從而實現獲取非法利益。

林某是雲聯惠高級會員,其名下發展會員的非法獲利行為,已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公安機關遂決定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林某立案偵查。

同月21日,林某因涉嫌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刑事拘留。經鑑定所鑑定,林某在整個網絡推薦關係中處於第34層,下線層級有36層,發展下線43365人,提現49萬餘元。

原判認為,被告人林某組織、領導以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的傳銷活動,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2019年3月15日,一審法院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判處林某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10萬元。

宣判後,林某不服,以「雲聯惠不具有傳銷組織的犯罪特徵」等理由向二審法院提出上訴。同年5月28日,二審法院公開開庭對該案進行了二審。

二審法院認為,林某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原判認定林某在「雲聯惠」傳銷活動中系組織和領導者,並追究其刑事責任,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最終二審法院認定,原判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依法應予維持;林某的上訴理由不成立,依法予以駁回。

文章來源:鷹鑒,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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