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2個月,一直說戰略防禦方是否能獲得大口徑的自行大炮和配套的大量彈藥,是今後戰爭局面能否發生較大轉變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裝備因素。果不其然,在西歐的某風車國同意直接提供一批現役的PZH2000重型自行大炮和配套的彈藥之後,現在西方主要軍事強國都開始提供這類重炮。比如美國陸軍了提供M109A9自行榴彈炮,還有鈦合金製造炮架的M777超輕型牽引榴彈炮;瑞典同意提供博福斯FH77榴彈炮,德國同意提供PZH2000,英國已經提供了數十門AS90自行火炮,甚至法國也同意提供凱撒榴彈炮。這樣一來,戰略防禦方几乎可以很快獲得至少5個西方軍火生產強國的至少6種大口徑主力火炮。那麼問題來了,如此多型號的火炮,突然集中出現在同一個新用戶手裡,會不會出現彈藥使用和供應的混亂?其實這種擔心是沒必要的。
因為以上6種來自5個國家的大炮,全部是155毫米口徑的榴彈炮或者自行加榴炮,不但口徑完全相同,而且炮彈和發射藥的規格也早在幾十年前就已經基本統一。也就是所有這6種155大炮,它們使用的都是北約標準的制式彈藥。雖然來自5個國家有6種炮,但是彈藥只需要供應同一系列就足夠了。說同一系列而不是說同一種炮彈,主要在於同一門大炮,在實戰中也不只僅僅攜帶一種炮彈。比如一門155口徑的加榴炮,既可以發射雷射制導炮彈,也可以發射遠射程的底排棗核彈。雷射制導炮彈最大射程不超過30公里,這是因為雷射制導炮彈為了精確命中,飛行中會展開複雜的氣動操縱面,這樣就會導致炮彈飛行阻力增加而射程減小;而底排彈的射程卻可以高達45公里以上,可以和雷射制導炮彈相互配合使用。
而只要是北約制式標準的155雷射制導炮彈和155底排彈,不論具體是哪個國家生產的,都是可以用以上5個國家的6種155大炮發射出去,這樣就大大減輕了炮彈和火炮配合的後勤壓力。體現了北約(瑞典是非北約國家但是一直實行北約標準)早早統一制式標準彈藥在實戰中的好處。北約標準彈藥統一的不僅僅是炮彈。而是從最基本的步槍和機槍子彈開始。比如二戰以後的7.62毫米口徑和51毫米長度的大威力步槍子彈,就是「北約彈」的開山祖師,被稱為NATO彈。NATO就是北約組織的英文縮寫。1953年12月,7.62毫米口徑的 NATO彈,被確定為北約制式步槍彈,作為北約制式步槍、輕機槍的通用彈藥,配用於所有北約7.62毫米口徑的制式武器。而此後又把12.7毫米的大口徑子彈作為大口徑機槍的北約標準子彈。到了1960年代以後,開始流行小口徑步槍,
NATO標準步槍彈的口徑從7.62毫米降低到5.56毫米。因為7.62毫米步槍子彈影響巨大,二戰後不但北約國家,就是華約組織中的一代名槍,AK47也採用了7.62毫米口徑,這也算是二戰傳統的延續。不過AK47使用主流子彈,在保持口徑不變的情況下進行了威力縮減,減少了發射藥的總含量。這樣其子彈總長度就比NATO彈縮短了10毫米,這就是最常見的AK47使用的7.62毫米口徑的41毫米中威力步槍子彈。雖然同是7.62毫米,但是子彈長度不同,不能適應不同的槍膛體積,因此在戰爭中當時的北約彈和華約彈並不能互換使用。雖然在越南戰爭中有美國士兵撿起AK47作戰的實例,但是因為沒有持續的子彈後續供應,美國兵打完了AK47裡面的子彈,還是要扔掉再用自家的卡賓槍。到了當代,各國步槍子彈普遍小口徑化之後,
非北約標準的子彈的口徑和北約標準都不再一樣了。比如AK74突擊步槍發射的基本都是5.45毫米的子彈,比北約標準的5.56還小;而東方大國則獨立採用5.8毫米的主流步槍兼通用機槍彈,這三者完全不可以互換使用。當然對北約內部來說,不但子彈通用,就是炮彈也基本通用。北約國家的主力火炮除了155口徑外,主戰坦克多採用120毫米口徑滑膛炮,而非北約國家則大量存在152毫米口徑的大炮和125毫米口徑的坦克滑膛炮。除了子彈和炮彈的口徑統一外,北約還會有限開放組織內部國家的戰機,對攜帶的部分飛彈,採用統一的制式接口和原始碼。比如AIM120中距彈就可以掛載在出口的F15、F16和F35上正常作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