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未制止家長組織補課被處分,很冤嗎?

2024-01-17   科技生活快報

原標題:班主任未制止家長組織補課被處分,很冤嗎?

近日,瀋陽通報違規補課案例:有班主任因未制止家長組織補課從而被處分。(1月16日 澎湃新聞)

曾幾何時,在「一切為了孩子,為了讓孩子不輸在起跑線上」旗號的驅使下,不僅社會力量紛紛投入「補課」之中,補課機構如雨後春筍,紛紛露頭,而且眾家長也爭相被卷進補課浪潮之中,形成了你補、我補、大家補的不良格局。

補課,雖看似關愛孩子的前程,讓孩子迅速補齊知識與能力上的短板,以便奮起直追、迎頭趕上,讓自家的孩子也能考入理想的學校,從而贏得更加美好的前程。然而,這些形形色色的補課,不僅加重了家長的經濟負擔,而且還占用了學生自主學習的時間,不但難達預期之目標,反倒制約孩子的全面發展,更加劇了社會對教育的焦慮。

為切實減輕孩子的負擔,還其自主學習發展的機會,有效緩解社會對孩子教育的焦慮,促進孩子的科學發展,讓民族贏在教育,贏得未來,讓中華民族的未來的世界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教育主管部門及時亮劍,對亂補課者給予了堅決的打擊。

面對整治亂補課的高壓態勢,大張其鼓、明目張胆地補課,雖已經得到有效遏制,但個別家長的觀念卻未改變,在錯誤理念的驅使下,竟然耍起了小聰明,私下組織學生補課。

誠然如此亂補課,雖換了名頭,但其不良之影響卻沒有變,依然屬於亂補課,教育主管部門也應對其亮劍說「不」;但受管理權限的影響,教育主管部門雖有權處置補課機構與參與、組織的教師,卻無權處置家長。

於是乎為了第一時間制止補課,更是為了給學校與教師尤其是班主任敲響警鐘,該市的教育局便劍指「組織補課家長所在班的班主任」,以其「知曉而未制止」的理由,追究其責任,給予其了警告之處分。

現實中,為了自家孩子的學習與成長,眾家長可謂是對班主任「言聽計從」,只要知曉此事的班主任及時「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很能讓組織補課的家長「迷途知返」,也就不會發生組織補課之事了。

因學生家長組織補課從而處分班主任,有一定的道理,也能起到制止亂補課之功效;但冷靜思之,班主任的話雖對家長有一定的影響力,但終歸班主任與家長之間並非隸屬關係,班主任的勸導「家長」未必會聽,還可能因「學生成績問題」,招致怨恨。

要杜絕中小學教師違規補課現象,不僅需要個人的自省自律,更需要「身邊人」的提醒與監督。正如班主任不制止補課而受到處分所示,禁止中小學教師違規補課,需要「獨善其身」的同時,也需要包括家長、教師和學校管理者在內的利益相關者共同參與。

面對失范行為,我們要勇敢地站出來,不沉默、不放縱,形成合作共治的良好局面。只有這樣,失范行為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懲戒,社會規範才會具有強烈的、普遍的、持久的感召力和約束力,中小學教師違規補課現象才會逐漸減少。(尚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