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故事內容為網友「搓手大蠅子」的生活經歷,他不想要小姨子在自己家住,不僅增加了生活負擔,而且非常不方便,可是自己提出要小姨子離開時,卻被老婆大喊無情無義。以下內容已隱去真實姓名,網友們認為兄弟姐妹經歷生活變故的時候,我們應該無底線地提供幫助嗎?
我和老婆結婚的時候,我承認家裡付出的少,因為是雙方父母都是普通農民,能把我們供出大學已經非常不容易,我媽給我8萬塊錢,連彩禮帶婚禮全包括了。我老婆通情達理,並沒有表現出不滿意。岳父家也沒有陪嫁,但是我們的婚禮很順利,我們已經做好準備一起奮鬥。
婚後我們租了套一室一廳的小房子,只有48平米,除了正常朝九晚五的工作之外,我們還幹著兼職,我送外賣,老婆在小區門口擺地攤賣小飾品。生活雖然忙忙碌碌,但是看著卡里的餘額一天天多起來,我們心裡滿足的不得了,按照當時攢錢的速度,不到三年,我們就可以首付一套小兩居,到那時我們就要孩子。
因為一直忙著工作,所以顧不上回老家看父母,我媽一個月過來一次,匆忙給我們放下一些蔬菜饅頭就離開,不肯吃我們的飯,也不肯跟我們出去逛逛。我感恩父母的付出,這是他們能給我的最好的了,家裡還有一個在讀書的妹妹,爸媽很不容易。
就在一起漸漸有了氣色的時候,我老婆的妹妹,也就是小姨子來到了我家。小姨子從小學習不好,讀完初中就花錢混了個中專畢業證,進廠子打工後認識了一個男孩,19歲就未婚先孕了。因為不到結婚年齡,兩個人只辦了婚禮,沒有領結婚證。
生下孩子之後,婆家人嫌棄是個女孩,也是以為小姨子娘家沒有男孩子故意欺負他們吧,就對小姨子不好,吃喝方面也是扣扣搜搜,小姨子嫁的男人幼稚到不能自理,一邊打工一邊回家爸媽要零花錢,根本管不上老婆孩子。小姨子生下孩子忍了一年,最近忍無可忍,帶著孩子離開了,因為沒有結婚證,這一走就跟離婚差不多了。
小姨子當時要嫁人的時候,就跟家裡人關係很僵,所以不敢回老家,擔心岳父母責罵她,我體諒她的難處,也不想岳父母真的氣出病,所以就同意她暫時住在這裡,以後我們慢慢跟岳父母說,讓他們接受小姨子已經離婚的事實,一起幫小姨子度過這個難關。
可小姨子一來,我們家就變得擁擠不堪了,再加上一個動不動就哭鬧的孩子,家裡真的是一團亂麻。我一開始睡沙發,後來老婆提出租一個兩居室的房子,我不同意,兩居室和一居室相比,房租要高近1000塊錢,冬天的取暖費、平時的物業管理費,都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老婆為此跟我冷戰了好久,我也不想跟老婆一直分居,只好真的租了一套兩居室,為了省錢,我們租了一套比較舊的,但是老婆再想擺夜市,就要跑很遠的路,有時候必須我接送,這就無形中耽誤我送外賣。房租、家裡多了兩口人吃喝、收入的降低,我們家開始勉強度日,而不是每個月都能增加存款。
而且生活真的不方便,雖然在我眼裡小姨子跟我妹妹差不多,但是畢竟不一樣,所以在家裡說話穿衣行事否要非常注意,既擔心傷害到她,又要注意影響,別說光膀子了,就算穿短褲也要考慮方便不方便。我老婆不以為意,可是我真的很不舒服。
最讓人受不了的就是小姨子家的孩子,每天夜裡都要哭鬧好多次,我睡眠質量差,聽到孩子哭聲就要驚醒,時間久了精神有些不濟,有幾次晚上送外賣差點出意外。我跟老婆說過之後,老婆雖然一直跟我道歉,但是完全沒有解決的辦法,也沒有要告訴岳父母的意思。
轉眼間,小姨子已經在我這裡住了一年了,我多次提出讓老婆找岳父母談一下,老婆卻表示不敢跟父母開口。在又一次面對老婆和小姨子的默然之後,我差點崩潰,老婆卻若無其事地跟我說:「我妹都離婚了,我不管誰管?在這裡住幾天怎麼了?你也有妹妹,如果是你妹妹遇到難處,你能做到完全不管嗎?你也太沒良心了。」
我聽完這些話真的崩潰了,我的妹妹最起碼沒有未婚先孕,最起碼好好讀大學,一邊讀書一邊打工養自己,小姨子的孩子馬上三周歲了,她還不說走也不說工作,更沒提告訴岳父母,岳父母早就在她嫁人的時候跟她斷絕關係了,這麼下去,小姨子和孩子都會成為我的負擔,一氣之下我跟老婆說:「她都住了一年還不走,我走!」
隨後我就收拾了自己的衣服離開了,跟公司請了假,然後回老家住了兩天,正好趕上家裡秋收農忙,和爸媽乾了兩天活。我媽知道小姨子住我那裡之後,一直沒有去過我家,見到我會去很高興,但看我的情緒不高,知道我和老婆鬧彆扭了,一直勸我作為男人要大度。但是我相信岳父母不會眼看著兩個女兒先後離婚,肯定會採取措施。
期間老婆給我發過信息打過電話,我一直沒有給回應,老婆給我的最後一條信息是:「親愛的,我爸媽已經把我妹妹接回老家,說不會再給咱們添麻煩了,你快回來吧,我一個人住著害怕。」我這才回去,到家果然家裡煥然一新,不再是到處堆滿了玩具和小孩衣物,讓我重新體會到了新婚時候的清爽。
我知道我老婆仍然會偷偷給小姨子發紅包,或者給她買些小孩用品,我對這些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她要幫妹妹是應該的,但是不應該無底線,更不應該影響我們的正常生活,這一年已經延緩了我們的買房計劃,如果任由小姨子住下去,我們恐怕要一輩子住出租房了。
事事兒有話說:相信每個網友的身邊都有這樣的案例,為了幫助兄弟姐妹,影響了自己的正常生活。我們一邊指責這樣的行為不夠理智,但是到了自己頭上的時候,又控制不住的要去幫助他們,這是骨肉親情的正常反應,但是如何把握這個尺度很重要。
最可笑的是:幫助自己的兄弟姐妹時,我們往往不遺餘力,但是到了幫助自己伴侶的兄弟姐妹時,我們會講條件、計較得失。這也是人之常情,只是這樣雙標,很容易傷害夫妻感情,最後花錢能解決的成了必須要犧牲婚姻才能解決,得不償失。
誰也不想自己的婚姻走到離婚那一步,大家都是為了幸福才結婚。可一旦到了不可挽回的時候,「離婚」也不失為一個好選擇,但是我們必須要有承擔這個選擇的能力,首先就是要能自食其力。退一步講,如果做不到,我們應該先武裝自己的能力,然後再考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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