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
羅莊和沂南
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最新通告
涉及每一個復工復學人員的切身利益快
打開看看
關於規範辦理
復工復學人員健康通行卡的通告
為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動復工復學,保障人員順利出行,根據省、市指揮部有關要求,現就全區辦理《山東省復工復學人員健康通行卡》有關事項如下。
一、適用人員。
具有羅莊區戶籍且在羅莊區長期居住生活的人員,非羅莊區戶籍但生活居住地所在社區(村、小區)能夠證明長期納入正常管理服務的人員。
二、辦理條件。
在羅莊區居住、連續14天以上沒有發熱、持續乾咳、乏力等症狀,同時由申請人提供證明(社區可以通過正常途徑掌握的信息除外)能夠排除以下情形的:
(一)被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陽性感染 者,未治癒的或出院後觀察未滿28天的
(二)被確定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陽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未解除隔離醫學觀察的,或解除隔離醫學觀察未滿14天的;
(三)自外省市返回羅莊區未滿14天的;
(四)與湖北等疫情高發地區人員有接觸史,隔離觀察未滿14天的。
三、辦理流程。
申請人如實填寫《山東省復學復工人員健康申報表》,經社區(村)防控小組審核後,發放《山東省復學復工人員健康通行卡》(加蓋社區(村)公章)。
四、使用範圍。
全省範圍內對持《山東省復學復工人員健康通行卡》人員一律予以通行,且不再實施隔離觀察。離魯人員按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五、使用時效。
健康通行卡自辦理之日起5天內有效。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後,本健康通行卡停止使用。(為方便群眾,請申請人到所在社區填寫領取區統一印製的《健康申報表》《健康通行卡》)
羅莊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18日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動復工復學,保障人員順利出行,根據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於復工復學人員健康通行卡的通告》有關要求,沂南將啟用復工復學人員健康通行卡。
一、辦理健康通行卡的條件
在沂南縣境內居住、連續 14天以上沒有發熱、持續乾咳、乏力等症狀,可申請辦理健康通行卡。具有以下情形的,暫不予辦理:
1、被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陽性感染者,未治癒或出院後觀察未滿 14 天的;
2、被確定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陽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未解除隔離醫學觀察的;
3、離開本省行政區返回後未滿 14 天的;
4、與湖北等疫情高發地區人員有接觸史,隔離觀察未滿 14 天的。
二、使用範圍與期限
本省各地各單位對持卡人員一律予以通行,且不再實施隔離觀察,離魯人員按當地有關規定執行。健康通行卡自辦理之日起5天內有效,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後,本健康通行卡停止使用。
三、辦理流程
1、由本人填寫《山東省復學復工人員健康申報表》(附件1),交所在村居(社區)幹部和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醫務人員審核簽字,申報表可到山東省衛生健康委網站下載(http://wsjkw.shandong.gov.cn/)或到村居(社區)、鄉鎮(街道、開發區)便民服務中心領取。
2、申報人員持審核簽字後的《山東省復學復工人員健康申報表》,到各鄉鎮(街道、開發區)便民服務中心,城區申報人員到所在9個社區居委會(附件3),加蓋村居(社區)公章後生效,發放《山東省復工復學人員健康通行卡》(附件2)。
其他縣區啟用情況,
請諮詢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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