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且醉駕,寧德驚現2020年伊始福建第一「醉」!

2020-01-22     清朗天空

福建交警微發布

年終歲末

各種各樣的酒席、聚會越來越多

大家有沒有牢記


可就是有人不聽

近日

寧德周寧就出現了

2020年福建第一「醉」!

超出醉駕標準3倍還多!!


案件詳情

2020年1月18日01時55分許,劉某聰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醉酒後駕駛蘇A****5號小型轎車從周寧縣獅城鎮西環路實驗小學門口出發,沿西環路、橋南街前往新一中附近車輛修理廠,途經周寧縣新一中門口路段左轉彎時碰撞新一中大門,造成劉某聰受傷及車輛、新一中校門損壞的交通事故。


經血液檢測,劉某聰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93.5mg/100ml,已達醉酒駕駛標準,涉嫌危險駕駛罪

目前,嫌疑人住院治療,交警部門對劉某聰採取取保候審措施,待其出院後,移送檢察機關進行下一階段處置。

無證本就不能駕駛機動車

居然無證還醉駕

看來

劉某聰的膽子被「酒精」膨脹的不得了了


以身「試法」

不僅傷及自己

還要面臨法律的制裁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福建公安交警提醒:

春節期間,親朋好友相聚甚多,

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不「酒」駕,才能「久」駕!


於此同時,請記住!春節期間,交警蜀黍將會持續嚴查嚴處交通違法行為!不鬆懈!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_oDXzW8B3uTiws8K0L5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