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兩企業私設暗管排污各罰22.5萬元 相關負責人被行拘15日

2019-08-14   中經網海南

8月12日,從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公安和環保部門獲悉,陵水縣生態環境局於近期巡查時發現,大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立公司」)和輝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輝邁公司」)私設暗管排放未經水污染防治設施處理的生活污水。該局責令兩家公司立即整改,並分別處以22.5萬元罰款。企業相關負責人被移送公安機關行拘15日。



經環保和公安部門查明,2019年4月至7月期間,大立公司在新村鎮望海大道綠城工棚生活區(以下簡稱「綠城生活區」)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收集蓄滿後,擅自通過潛水泵把生活污水抽出排向外環境;2018年3月至2019年7月,輝邁公司在綠城生活區產生的生活污水未經水污染防治設施處理,擅自鋪設暗管排放生活污水至外環境。

兩企業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陵水縣生態環境局於7月31日向兩企業分別下達《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並於8月7日分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法對兩企業分別處以22.5萬元罰款。

8月10日,陵水縣公安局傳喚大立公司負責人鄒某和輝邁公司負責人趙某,二人對企業違法事實供認不諱。該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相關規定,依法對鄒某和趙某分別行政拘留15日。(陳思國陳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