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寧購置百萬房產後返租被「套路」!租金拿不到,想要回房子更難…

2019-12-31     廣西交通台

開發商銷售房子,並承諾將租用業主購買的房子。聽起來似乎一舉兩得,房子是業主的,用租金還月供,好像的確是「一筆穩賺不賠的投資」。不過,現實是殘酷的。

南寧46人購置了房產後返租,不僅租金遭拖欠而且遙遙無期!這一切要從2017年說起。

購置百萬房產後統一返租給酒店

2017年前後,46人在南寧市桂雅路麒麟堡大廈購置了房產,主要集中在大廈13、14、15、24樓共4個樓層,每層12套房,分兩種戶型:139㎡、178㎡。

業主說,他們購房的目的不是居住,而是投資。

投資人 莫女士:以投資為目的的話,就想著反正得房也是要出租的,剛買的時候就看到開發商在宣傳「返租」,也就是說,我們買房子,然後他們租我們的房子來開酒店。

莫女士說,因為覺得投資有回報,就購置了一套139㎡的房子。莫女士還說,開發商當時承諾,買了房子以後,廣西順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的曼哈頓酒店將會租下房子,也就是返租。

唐女士也在麒麟堡大廈購置了房產。

投資人 唐女士:我去辦貸款的時候,這家酒店和開發商的人都全程跟著,簽《購房合同》的同時就簽了《租賃合同》。

業主提供

在這份《曼哈頓酒店(麒麟堡店)公寓租賃合同》上約定,8個半月的免租期後,酒店將每年向業主支付租金,租金按照總房價的6.5%支付,每5年增長1個百分點,租期為15年。而免租期就是酒店用來裝修的時間。

業主說,裝修酒店的費用也是由他們支付的,費用為2800多元/㎡,業主交給開發商,開發商再轉交給酒店。

但是,8個半月免租期後,業主意外發現,酒店不僅沒裝修好,而且說好的租金也沒有按照約定打入業主帳戶。

酒店以收益不好為由拖欠租金

2018年3月9日,沒有等來返租租金的業主在酒店方的反覆許諾、請求下,與酒店方又簽訂了一份《補充協議》,上面寫著: 「乙方(酒店)將於2018年4月開張營業,並於2018年5月開始向甲方(業主)支付2018年4月第一筆租金。」

到了2018年5月,酒店返租的4個樓層還有2個樓層沒有完成裝修,租金自然也沒有到位。業主們想不通,裝修費早就交了,怎麼這麼久都沒裝修好?

部分樓層裝修仍未完工

投資人 莫女士:酒店方拿了1400多萬的裝修款,只裝修了兩層,然後就說沒錢了,還說因為只能拿到兩個樓層的營業額,所以支付不了四個樓層業主的租金,就這樣一直拖著。

到2019年年底,在業主們的反覆催促下,酒店方才陸續支付了每戶業主2個半月的租金。而此時距離酒店方返租的時間已經過去了近3年。

讓業主們十分氣憤的是,酒店方一邊聲稱沒錢向業主們支付房租,一邊又將業主們改裝後的房子,繼續用於酒店營業。

記者以顧客的身份表示想訂房,但被告知房間已滿。記者通過多款應用軟體查詢到,該酒店房費為268-364元不等,且各個房型都處於滿房狀態。

按照合同約定來算,到2019年年底,酒店方已經拖欠每戶業主20餘萬元的租金,總金額上千萬元。

更讓業主為難的是...

房屋格局已被按照酒店樣式進行拆解和重建:一個樓層原本有12套房,現在被分隔成40多間酒店住房。因此,有的業主想退房,但也不知如何是好……

酒店房間實景圖

業主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

有些業主因酒店方不兌現返租承諾,無力償還銀行月供,目前房子已被銀行收回。

業主收到的還款簡訊

更多的業主則陷入了進退兩難的境地:業主們原本購買的都是上百平方米的住宅性質精裝房,但是在返租期間,酒店將房子打通隔斷,重新規劃裝修,變成了每層40多間40平方米左右的房間,究竟哪間屬於哪個業主,業主們也都搞不清楚,想賣掉房子也十分困難。

記者查詢發現,廣西順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胡某兵,業主唐女士等人也表示,之前與他們溝通的酒店方代表就是胡某兵。

業主多次向酒店方討說法

當記者與唐女士等業主代表一同來到酒店辦公室,希望能協商解決此事時,卻是三美裝飾設計公司的工作人員接待業主。

三美裝飾設計公司的工作人員稱,由於酒店方拖欠他們公司的裝修款,因此順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與三美裝飾設計公司共同經營酒店來抵債;讓人震驚的是,酒店財務已經離職。

三美裝飾設計公司股東建議業主找胡某兵協商。業主致電胡某兵卻一直無人接聽,不過與此同時,三美裝飾設計公司的這名股東卻接到了胡某兵的微信語音。

胡某兵:聽說有電視台的人過來,你不用理他們,說什麼你都說不知道,你就說你是三美的股東,如果他們問你什麼,你就不用回答他(嗯,知道了,知道了)。

一直到業主離開酒店,胡某兵都未曾露面。

記者了解到,目前,不少業主已強行換鎖,收回了房子,但是因為返租租金未支付以及房子被打通隔斷的損失該如何追討,還是一個未知數。

未來,房子該如何處理?

志願律師建議,面對酒店方既不解約,也不交房租的「霸王」行為,業主們應儘快向法院主張維權,如果對方仍然拒絕支付的話,就交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返租糾紛如何避免?

記者調查發現,因「返租」而引發的糾紛、官司時有發生,《法治最前線》也曾報道過多起返租事件。正是因為業主們的售後返租收益難以保證,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頒布《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不具有房產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房產銷售為主要目的,以返本銷售、售後返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將被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定罪處罰。」2013年,最高法重申「返租」問題,並對存在虛假宣傳內容的「售後包租」現象做出了相應的規定。

其實,開發商返租形式無非有兩種:

一是投資者與開發商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而房屋租賃合同則由開發商指定的經營管理公司與投資者簽訂。

二是開發商在與投資者之間,同時建立房屋買賣和委託經營雙重合同關係。

但本質上都是開發商坐收投資,再將經營風險轉嫁給消費者。經營不善時,由經營管理公司或投資者自己「自食苦果」,開發商則「獨善其身」。因此,律師提醒消費者,要理性看待房地產或者商鋪的實際市場價值,還要確認產權歸屬以及商業運營公司的實力,謹防落入「售後返租」的陷阱。

來源:法治最前線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繫

《交廣有話說》聯繫電話:0771-5881003

商務合作聯繫方式:0771-5802616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_Tr0Ym8BMH2_cNUgt6O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