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農業產業園利益聯結機制的幾種形式

2019-08-30     一諾農旅規劃



2017年經國務院、農業農村部批准和創建的41個現代農業產業園,目前已有20個現代農業產業園通過首批認定。

各產業園持續探索「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的管理運行機制,實施「保底收益+按股分紅」、「公司+合作社+農戶+保底價+市場二次連動」的「二次分紅」方式,以及「土地流轉優先返聘」等利益連接方式,逐步完善「六金一利」模式——訂單農業有「訂金」、基地就業有「薪金」、土地流轉有「租金」、承保管理有「酬金」、超產分成有「獎金」、風險防範有「基金」、參股經營有「紅利」,創新與健全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的有機銜接機制,保證農民持續穩定增收。



產業園聯農帶農的利益聯結機制,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五連模式」

「五連模式」即村企聯合、產業連片、基地連戶、股份連心、責任連體。

如貴州省水城縣現代農業產業園以獼猴桃為主導產業,把國有公司、村集體、企業、農民連成一個共同體,形成村企聯合、產業連片、基地連戶、股份連心、責任連體的「五連模式」,成為帶動農民脫貧致富的示範樣板。

「保底收益+按股分紅」模式

產業園實行「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的管理運行機制,充分發揮合作社示範帶動作用,積極吸納當地農民和貧困戶自願以土地入股等多種方式加入合作社,採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方式,共享產業融合發展的增值收益,實現參股經營有「紅利」。

雲南省普洱市思茅區現代農業產業園,以發展有機茶為突破口,打造「普洱思茅有機茶」公共品牌,支持龍頭企業積極推行「公司+村委會+合作社+農戶」、「農民入股+保底分紅」等利益聯結機制,充分調動了農民參與產業園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2018年實現654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利益聯結全覆蓋,園內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4750元,超過當地平均水平30%以上。

「二次分紅」模式

採用「公司+合作社+農戶+保底價+市場二次連動」的「二次分紅」方式,實現訂單農業有「訂金」、超產分成有「獎金」,保證農民共享增值收益。

「土地流轉優先返聘」模式

堅持帶農、惠農、富農、興農導向,積極探索適合當地實際的土地流轉形式,出台相關鼓勵政策,積極引入大型龍頭企業,探索「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戶」的「土地流轉優先返聘」模式,保證農民獲得較為穩定的收入,實現土地流轉有「租金」。

「股份合作」模式

積極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構建由相關利益群體參與的股份合作機制,採取存量折股、增量配股等形式,推動農村資產股份化、土地股權化、資源變股權、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結成聯股、聯利的共同體,實現產業增效與農民增收的「雙贏」。

主要採取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作為股東入股、構建「財政補貼資金股權化+分紅」的模式、探索實施「相互持股」的合作開發模式,實現土地流轉有「租金」、承包管理有「酬金」、參股經營有「紅利」。

「訂單農業」模式

支持引導企業、合作社與農民訂立具有法律效力的統購統銷訂單合同,龍頭企業、合作社提供種苗、農資等生產資料和生產技術服務;農戶按照龍頭企業、合作社的標準進行生產,保證農產品質量達標。農產品收穫時,龍頭企業、合作社按照不低於保護價的價格進行收購(在市場價低於保護價時,以保護價進行收購;市場價高於保護價時,以市場價收購)。降低農戶前期生產投入,解決農產品銷售難題,保證農民預期收益。實現訂單農業有「訂金」。

如,山東省濰坊市寒亭區現代農業產業園以「濰縣蘿蔔」和「寒亭西瓜」兩個國家地理標誌產品為依託,大力推行「合作社+農戶」「企業+基地+農戶」「協議收購保民收益」等聯農帶農模式。目前已有60%的農戶加入合作社,2018年產業園內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2.8萬元。

市場價格風險保障機制

建立多種途徑、多種形式的市場價格風險保障機制,提高企業、農戶雙方抵禦風險的能力,增強契約穩定性,實現風險防範有「基金」。

政府積極引導和支持銀行、中介或金融機構創辦風險基金,當農產品的市場價格低於合同價時,對按合同價收購農產品的公司或龍頭企業,實行基金補償,降低企業違約率;當農產品市場價格高於合同收購價格時,可以從風險基金中給予農戶部分補償,避免農戶違約,保障農戶的利益不受損失。

農民創業引導與服務機制

(1)農民創業引導機制

搭建創新創業服務平台,創設創業引導基金等方式,鼓勵和引導外出農民工、高校畢業生、退伍軍人、城市各類人才返鄉下鄉創業,解決創業用地、金融信貸等難題,為農民就近轉移就業開闢新渠道。

(2)農民專業技能培訓服務機制

創設「政府+運管方+企業」的「三位一體」服務體系,實現農民技能定向培訓和創業精準指導等服務。

通過農民技能定向培訓,保障農民具備進入企業工作的技能;通過創業精準指導服務,實現龍頭企業對個體經營農戶的「傳、幫、帶」服務,使個體農戶持續分享全產業鏈收益,保障其成功創業。

跟蹤評價機制

建立跟蹤評價機制,對前後端企業的盈利能力進行跟蹤,使企業能進能退、優勝劣汰,保證農民分享收益來源的穩定性;對農民分享收益的比率和額度進行跟蹤,必要時,通過審計等措施對企業主導形成的分配方案進行監督檢查,保證農民在更長產業鏈條上獲得收益機制的落實。通過綜合評價,根據市場競爭條件、產業鏈效率狀況及時調整機制,避免在保護農民收益的同時,造成企業不合理的經營負擔。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_PVC4WwBJleJMoPMdju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