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宛城區法院:網際網路法庭審理危險駕駛案件 被告人當庭被判刑

2020-02-13   南陽政法

 

2月12日下午,南陽市宛城區法院審判庭里,員額法官李鵬鯤利用網際網路法庭正在開庭審理一起危險駕駛案件,通過網絡聽取公訴人的指控和被告人陳述。

  被告人關某某2019年9月26日晚,醉酒無證駕駛套牌摩托車上路行駛被交警查獲。經鑑定,血液乙醇含量為137.31mg/100ml。後關某某被取保候審。

  庭審中,法官當庭向被告人釋明了認罪認罰的相關法律規定,被告人表示對檢察機關的指控無異議,認罪認罰,希望能從輕處理。並通過網絡在電子筆錄上簽字確認。法官當庭宣判,以危險駕駛罪判處關某某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庭審結束後,法官告知被告人關某某,書面判決書將在5日內郵寄送達當事人。

  隨後,李鵬鯤法官又審理了4個同類型的案件。

  庭審中,法官除了確認當事人基本信息外,還詢問了當事人是否近期去到過武漢、是否接觸過肺炎患者、是否有發熱、咳嗽症狀等,以確認被告人健康信息,辦案不忘防疫。

  隨著新冠肺炎疫情的發生,宛城區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利用網際網路庭審系統,網上開庭審理民事、刑事案件,依法打擊犯罪,辦案、抗疫兩不誤。

來源:南陽報業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