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
2、對於在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這主要是出於人道主義考慮,不能因其母親犯罪而剝奪胎兒出生的權利。
死刑是我國一項最為嚴格的刑法。只有對於嚴重犯罪的嫌疑人,法院才會判決死刑。但是有些情形下,嫌疑人即使應當判處死刑,也不適用死刑。具體有哪些?原因為何?我們一起來看看!
雖然很多國家已經漸漸廢除死刑,但目前我國仍然保留了死刑,對嚴重犯罪的嫌疑人進行威懾,但是在執行死刑的過程中,也對死刑的適用作了嚴格限制。在下列兩種情況下均不適用死刑:
1、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由於其生理和心理發育尚未成熟,社會閱歷、社會經驗也有限,從充分體現保護青少年和人道主義的角度出發,規定對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包括不適用死刑緩期2年執行。
是否已滿18周歲,是決定是否適用死刑的年齡界限,在司法實踐中應當一律按公曆年、月、日計算實足年齡,必須是過了18周歲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認為已滿18周歲。
2、對於在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這主要是出於人道主義考慮,不能因其母親犯罪而剝奪胎兒出生的權利。「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審判的時候,被告人是懷孕的婦女,也包括審判前在羈押受審時已是懷孕的婦女。
因此,對於犯罪的懷孕婦女,在她被羈押或者受審期間,無論其懷孕是否屬於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也不論其是否自然流產或者經人工流產,以及流產後移送起訴或審判期間的長短,都應視同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能適用死刑。
法律的制定一方面是為了規範人們的行為,讓整個社會的運行更加井然有序。但另一方面法律也有其人性化和尊重生命的一面,尤其是對於判處死刑的嫌疑人,法律會考慮其實際情形,作出是否適用死刑判決的規定,畢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了就再也沒有挽回的機會。
如果您有法律問題想要諮詢,可關注我們的頭條號律師365,私信諮詢。也可以直接點擊文章末尾左下方的「了解更多」,即刻在線免費諮詢專業律師。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_LKqmG8BxtCz63RLVPl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