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利潤和所得稅費用相關知識點總結

2019-08-20   常江後浪

知識點一 利潤的計算

(一)營業利潤

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資產減值損失+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損失為負)+投資收益(損失為負)

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二)利潤總額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營業外收入:固定資產盤盈、處置固定資產凈收益、處置無形資產凈收益、罰款凈收入。

營業外支出:固定資產盤虧、處置固定資產凈損失、處置無形資產凈損失、債務重組損失、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

(三)凈利潤

凈利潤=利潤總額-所得稅

知識點二 利潤分配

(一)稅後利潤的分配原則

1.按法定順序分配的原則;

2.非有盈餘不得分配原則;

3.同股同權、同股同利原則;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二)稅後利潤的分配順序

1.彌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2.提取法定公積金;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法定公積金有專門的用途,一般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用途:彌補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增加公司註冊資本。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轉增前公司註冊資本的25%。

3.提取任意公積金;

4.分配利潤或股利;

5.未分配利潤。


知識點三 所得稅費用的確認

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徵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准予向以後年度結轉,用以後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

所得稅費用的確認: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