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多年合夥開飯店的好朋友,竟然是冒用他人身份的騙子

2020-04-23     周到客戶端

2014年初,陳先生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名男子小余。後來,兩人逐漸成為好朋友,不但租給給對方,還在2016年底合夥開了飯店。陳先生做夢都沒想到,這個所謂的小余竟然是冒用他人姓名的騙子,陸續騙了他和朋友很多錢……

挪用裝修款後找不到人

2014年初,陳先生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男子小余,並將位於奉賢西渡的房子租給他,逐漸成為朋友,在2016年底還合夥開了飯店。

2017年初,兩人聊天時陳某說自己的房子需要裝修,但因工作繁忙無暇顧及,小余剛好有空,就主動提出幫忙。

不久,小余選了一家裝修公司提供的方案,陳某看後很放心,遂將裝修手續、簽訂合同等事宜全權交予小余,需要付款時知會自己轉帳給他。

至2018年5月,這期間陳先生一共給小余轉帳約16萬元,忙完手頭事,他奇怪為何時間這麼久裝修卻仍未完工,就自行到裝修公司詢問。

一問才知,小余簽訂的裝修合同是7.7萬元,而非他告訴自己的12萬元,同時小余只付了5萬多元,尚有2萬多元未付款。

知道實情後的陳先生很吃驚,他找到住在西渡的小余對質,小余解釋錢確實是被自己用掉了,因為家裡有事才會騙陳先生。

小余叫他不要著急,會慢慢把錢還上,隨即拿出3000元現金給裝修公司。陳先生相信了小余的解釋,想來朋友可能確實有困難,便沒再追究,自己付了剩下的2萬元裝修款。然而第二天,小余就從西渡消失了,只有微信告別,但找不到小余本人。

配圖,圖文無關

姓名竟然也是冒用別人的

2018年8月中旬,陳先生突然接到一家網絡貸款公司的催款電話,確認歸還貸款的時間,經細問,他才知道帳戶名為小余,原來他用陳先生的身份證註冊網貸App並貸款1.5萬元,還關聯了一張自己並未辦過的銀行卡。

因為涉及到身份冒用,陳先生微信聯繫小余質問此事,小余又承認了,稱以後會還,但拒絕面談。

陳先生和朋友交流後發現,小余不僅騙走了自己的錢,還以裝修飯店、家裡有事急用等各種名目騙了其他幾位朋友,他們決定一起找小余。

2019年5月,憑著之前的印象,他們找到的小余的戶籍地,驚訝地發現此小余非彼「小余」,原來他們認識的那位男子冒充了這名小余的姓名。

陳先生等人立即到派出所報案。經過偵查,2019年12月25日,民警在奉賢區某住宅將犯罪嫌疑人王某抓獲。

原來,王某借用了余某的身份信息,在奉賢西渡地區交友,在取得陳先生等人的信任後,進而詐騙錢款用於還債。

奉賢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冒用他人姓名,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多次詐騙多名公民錢款,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近日,奉賢區檢察院依法對其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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