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公安給這兩個單位開出反恐罰單

2019-11-20   臨沂公安

為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臨沂公安近期查處了一批違反《反恐怖主義法》的相關案件,有力推動了反恐怖工作責任落實。

酒店:未登記入住旅客信息

2019年9月26日,蘭山區全季酒店存在不按規定登記住宿信息的違法行為,且該酒店曾經因不按規定登記住宿信息被有關部門處罰。蘭山公安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之規定,給予全季酒店罰款10萬元的處罰,對該酒店負責人張某罰款500元。

加油站:銷售散裝汽油未按規定落實實名登記制度

2019年9月29日,郯城縣勝利鄉湯郯路通達加油站銷售散裝汽油未按規定落實實名登記制度,郯城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九十一條之規定,給予通達加油站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給予直接責任人李某笑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