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爭取孩子的冠姓權,是小題大做還是理所應當?

2021-03-11     笑語千年

原標題:女性爭取孩子的冠姓權,是小題大做還是理所應當?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二條規定 :「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父母對子女擁有法定平等的冠姓權。

在中國,男人結婚謂之 「娶」 ,女人結婚謂之 「嫁 」。 因為妻子「嫁 」過來的一個重要使命是為夫家沿續「香火」服務。

中國的傳統文化中,女性只有通過婚姻,嫁到夫家,通過丈夫的家族接納才能完成其社會身份的轉換,贏得社會地位和經濟地位。

婚姻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證傳宗接代 。傳統社會裡,男人娶媳婦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延續後代,如果媳婦的沒有能力來完成她的職責,夫家就有很充足的理由將她遺棄而無需任何賠償。婦女只有在生育了孩子之後,她的社會地位才得到完全的確認。

彩禮是中國人締結婚姻時規範婚姻秩序的重要環節,自古以來都有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送彩禮的傳統。「婚姻償付理論」認為,女人嫁到男家,會使女方家族喪失了一個勞動力。男方為了向女方家補償新娘的生育成本和勞動力價值的損失,需要支付相當於新娘勞動價值的彩禮作為經濟補償。這樣彩禮由男方向女方的流動就代表,女性的生育價值與勞動價值從原生家庭到婆家的傳送。

中國人總是把父親的故鄉當作自己的籍貫,沿著父系姓氏追根溯源 ,家譜也多以父系相承的同姓形式記載家族的繁盛。如此一來,無形間增強了妻子對丈夫的依附感,削弱了女性在家庭中的獨立意識和平等意識。

女性在生育方面比男性承受了更重的責任,但在封建社會,女性對自己的生育行為並沒有自主權。在世界各國,女性都曾被固定在「生育者」的角色上。

即使是現在的激進「田園女權者」,也總喜歡把「有本事你來生孩子」掛在嘴邊。她們用「生孩子「警告男人,以生育責任作為籌碼,要求男性結婚出房出車出彩禮。她們認為這是平權,孰不知她們說出「有本事你來生孩子」時,她們已經把女性放在與男性不平等的地位了。

子女隨父姓的傳統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於女性只有招上門女婿,才有可能得到孩子的冠姓權。

今天,大多數夫妻共同工作,共同賺錢,共同分擔家務勞動, 但子女隨父姓得到社會公認,男士們不願輕易放手,否則太丟面子、有負延續家族"香火"的責任。大多數女性則尚未完全覺醒,還是認為」孩子跟誰姓都一樣, 反正都是我孩子",壓根兒沒想過分享子女冠姓權,甚至不知道《婚姻法》賦予自己的權利。

現實生活中孩子隨母姓的只是極小比例,因為從生物學上來說,冠姓權實際上是一種捆綁行為,或者說是一種領地意識。在動物世界中,領地是雄性動物求偶的資本,沒有領地的雄性動物往往找不到配偶。

冠姓權的本質其實是繼承權,孩子和男方姓,般來說孩子從男方處獲得的財產和男方家族的照顧就相應的多一些。

在爭奪子女姓氏的男女大戰中,子女冠姓權的取得,還是要靠博弈雙方的實力。只是在當下, 女性整體上弱於男性,在博弈中並不占上風,不足以改變傳統的習慣定勢。所以,沒有力量支持下,說什麼都是空的。

上野千鶴子在《厭女》中說過:「男人之間的團結,是通過將沒能成為「男人」的人排除在外,並加以歧視而維繫的。」

雖然我認為女性爭取孩子的冠姓權也是理所當然的,只是時機仍然沒有成熟。總有一天,孩子的冠姓權這種權利會像女人不必隨夫姓一樣被廣為接受的。

到了那一天,正如孟飛在節目中說的那樣:孩子愛姓什麼,姓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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