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甘肅省2019年度考試錄用
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
工作人員(慶陽考區)
面試人選進行資格複審的通知
根據《甘肅省2019年度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慶陽考區)公告》的有關規定,從慶陽考區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中,按照各職位招錄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373名考生為資格複審對象。現將資格複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時間地點
2019年10月13日至10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慶陽市委市政府集中辦公區1號樓617室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科(慶陽市西峰區慶州西路1號)進行資格複審。
二、審查資料
資格複審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關於進一步規範我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有關問題的意見》(甘人社通〔2013〕516號)要求,考生需提供以下資料:
(一)筆試准考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畢業證書及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的原件和複印件、近期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片(藍底證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寬度不低於295像素,高度不低於413像素)。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業的應往屆畢業生,提供擇業通知書或就業報到證的原件和複印件。
(三)已就業的考生、「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員」,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介紹信(介紹信中須有經辦人員簽名)。其中,現為黨政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介紹信需按人事管理權限經其主管部門、組織人社部門審核蓋章,應寫明身份證號、單位性質、個人身份、何時以何種方式進入該單位等內容。
(四)畢業後派遣到企事業單位工作,已辭職或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需提供單位同意辭職或解除勞動關係資料的原件和複印件。
(五)部分職位要求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還需提供縣級組織或人社部門(企業工作人員需提供勞動合同原件及複印件)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
(六)要求提供學位證、會計資格證、國家司法考試證的,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證件。
(七)要求「中共黨員」的,需由黨員所在黨支部出具黨員證明。
(八)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不包含在職位要求的專業類中或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職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相同,報考人員須到畢業院校開具說明,認定所學的專業屬於職位要求的專業類,或認定所學的專業名稱雖與職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同,但課程基本相同,屬同一專業,並附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的審批或備案材料複印件以及本人所學課程成績單,一併提交審核。
(九)認定符合其他招考條件所需要的證明材料。
上述證明、證件須同時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三、其他事宜
(一)參加資格複審的考生必須由本人在規定時間前來現場複審,不能委託他人代為複審。要求提供的證件和相關材料必須齊全、真實,符合招考公告要求,凡提供虛假證件和材料者一律取消報考資格,並根據《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資格複審截止時間為2019年10月15日下午18:00時。未在規定時限內進行資格複審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資格複審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對象;資格複審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按報考職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名單2019年10月16日在慶陽黨建網和慶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四)資格審查結束以後,對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採取核減招錄計劃或合併職位的方式組織面試。職位合併方案,經省考錄辦研究批覆後另行公布。
(五)從大學生村官和優秀村幹部中考錄鄉鎮公務員考生,在現場組織報名時已完成資格審查,不再集中進行資格複審。
(六)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含從大學生村官和優秀村幹部中考錄鄉鎮公務員考生)、面試時間及地點待資格審查結束後在本網站另行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聯繫電話:0934-8227952
附件:慶陽市2019年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複審人員花名表
中共慶陽市委組織部
2019年10月12日
慶陽籍清華大學航院副教授馬維剛獲亞洲熱物性研究青年科學家獎
來源:中共慶陽市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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