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洲媒體10月29日報道,一名42歲的中國男子唐潔義(Kit Tang 音譯)在墨爾本冒充人力資源經理,秘密參與一家偽造的肉類出口公司的洗錢業務,總計涉案金額達460萬澳元(約合人民幣2250萬元)。
他被指在2015年期間,安排一家名叫CC&B的國際轉運公司員工,陸續將一袋袋的現金帶到澳洲墨爾本,之後存入位於Springvale的一家聯邦銀行分行。
報道稱,錢存入銀行後,他再會把帳上金額打回到他居住在國內老闆的卡中。據悉,每次匯入的金額高達53萬澳元(約合人民幣259萬元)。
唐潔義涉入的案件也是澳洲交易報告分析中心(AUSTRAC)對澳洲聯邦銀行洗錢案調查的一部分。
目前,他對於自己身上的5項與洗錢相關的指控均表示認罪,預計會在3年刑滿後遭驅逐出境。
刑期一滿就將被驅逐出境,回去第一件事竟想抗議
維多利亞州地方法官邁克·卡希爾(Micheal Cahill)說,"這起案件涉及到一家冒牌公司,假辦公室,和一系列假員工。 整個就是一家'皮包'公司。"
關於唐在當地聯邦銀行分行的存款證據,是更大一起澳洲銀行洗錢案的分支線索。
在這起大案中,金融情報監管機構(AUSTRAC)指控,澳洲聯邦銀行(CAN)涉嫌參與違法洗錢活動達5.37萬次。
這次大案本於2018年6月結案,涉案金額超過7億澳元(約合人民幣34億元)。
這次唐潔義牽扯出的新案,很可能是這起案件未了的餘波。
今年7月,犯罪嫌疑人唐承認了5項非法指控,並面臨3年監禁。
當地法院檢察官麥可·卡希爾(Michael Cahill)表示,他將會在服刑期滿後被驅逐回國,還說,"唐潔義是比利(Billy)和梁康尼(Connie Leung)的人。"
而這兩個人,此前經調查發現,都是中國特區某家洗錢集團的負責人。
"我的當事人希望回國後,加入當地關於引渡法案的抗議活動,而且驅逐出境後回去開展自己的新生意,"罪犯唐潔義的代理律師艾倫·馬爾沙爾 (Alan Maeshall)說。
在法庭上,代理律師表示,"當我問當事人回去後打算怎麼開始新生活,他板著臉跟我說,他要去抗議。"
據法庭信息記載,當事人唐潔義當初進入澳洲時,是為了出國讀書,拿著學生簽證2014年來到墨爾本。
之後,他移居在澳大利亞,而他的家鄉老闆就是留在國內的比利和梁康尼。
他成了留在澳洲的接頭人。
律師艾倫說,名叫比利的中國特區男子聲稱會給他安排好工作和住的地方,還給他配了車出行,另外加上每個月3000澳元(約合人民幣14630元)的工資。
"比利的目的就是要他當做自己在澳洲的助手,全全監督和執行洗錢業務,"律師說。
據悉,在到澳洲生活之前,唐潔義就曾因為販賣毒品和其他罪名,在中國特區的某個監獄裡足足待了十幾年。
目前,唐潔義通過了申請將被保釋4年,並在本周二被還押候審。他將於11月12日被最終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