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倪建軍)「今年清明節,街市上銷售印有領袖肖像、仿製人民幣圖樣冥幣的現象不見了。就是要倡導移風易俗、秉持法治文明的觀念,向高仿人民幣的冥幣說『不』!」家住陝西省興平市的陳懷仁老人在談到檢察機關制發檢察建議、依法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時說。
興平市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職責中發現,轄區內部分紙花店存在銷售仿製人民幣圖樣冥幣等行為。
該院認為,售賣仿人民幣圖樣冥幣的行為,違反法律規定,極大地損害了人民幣的權威,妨害了人民幣管理秩序;將已故國家領導人、革命先輩和各族勞動人民的形象在冥幣上使用,更是嚴重損害了黨和國家領導人、革命先輩們的形象,傷害了社會公眾對偉人和革命先輩們的情感,嚴重損害了國家和社會的公共利益。同時,人們在清明前大量焚燒冥幣的行為,也極易污染生態環境,降低空氣品質,危害群眾健康安全。
隨後,興平市檢察院向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履行監管職責,規範市場秩序,對上述情況進行整治和清查,維護人民幣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保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接到檢察建議後,興平市市場監管局高度重視,迅速召開會議,成立了整治領導小組,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及時發布了公告,根據檢察建議的要求,派出8個工商所、相關業務科室執法人員共計75人次,深入轄區全面開展清查整治工作,檢查商戶43家,重點查處12家問題商戶,收繳和銷毀仿製人民幣圖樣的冥幣41件,共計數百萬張。該市檢察機關也深入街道、社區、鄉村開展秉持社會主義法治文明、倡導移風易俗的主題宣傳教育活動,受到社會各界認可和響應。
來源:檢察日報 倪建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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