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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老百姓對於吃豬肉
都抱著謹慎的態度
不少從事餐飲行業的商家
為了讓顧客放心
紛紛曬出了檢疫合格證明
沒錯,豬肉上市都需要檢疫證明。否則,大家都不敢購買。
但寧鄉的彭某某、謝某某卻不走正途。他們為「圖省事」卻找到了辦假證的人,偽造了一份動物檢疫證明,妄圖矇混過關,卻不料被一眼識破,淪落到被拘留的地步。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為了確保老百姓餐桌上的安全,國家對動物買賣流通是實行嚴格的檢驗檢疫制度的。只要聯網一查,就能發現真假"李逵"。
2019年6月23日,彭某某(57歲,寧鄉人)與永州的朋友謝某某(40歲,永州人)在寧鄉壩塘鎮收購了68頭生豬,並在本地開了一張動物檢驗合格證明(B證),準備運往瀏陽市販賣。
網絡圖片
但生豬運到瀏陽後,瀏陽的屠宰廠不肯收購,再將生豬運回寧鄉的話,會非常麻煩,而且會有較大虧損。
為了儘快出手,彭某某與謝某某找到了福建漳州的買家,但對方要求出具動物檢驗合格證明(A證)。兩人在無法辦理A證的情況下,想到了路邊的辦假證的小廣告 。
彭某某
你好,我想要一張動物檢疫證明A證,你可以幫我做嗎?
辦假證
我們什麼證件都能做,只要翻拍一張原件,我們就可以按你提供的信息改做。【價格最低,質量最好】
彭某某
行,我等下就把要填寫的信息發給你。
動物檢疫證明樣本
當天,彭某某就弄到了一張偽造的動物檢疫證明。
精心偽造檢疫證明,根本經不起考驗!
6月24日,謝某某攜帶假證,駕駛載滿生豬的貨車開往福建省。不料,進入福建省後就遇到動物檢疫部門檢查,工作人員發現證明異常,一查便知是假證。
當即,謝某某非法運輸的生豬被依法處置。彭某某、謝某某也被移交至寧鄉市公安局處理。
經詢問,彭某某、謝某某對偽造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彭某某、謝某某已被寧鄉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中。
偽造證明後果很嚴重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偽造、變造國家機關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違法行為,給予行政拘留的處罰。
根據《動物防疫法》規定,轉讓、偽造或者變造檢疫證明、檢疫標誌或者畜禽標識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沒收違法所得,收繳檢疫證明、檢疫標誌或者畜禽標識,並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請大家千萬不要抱著"圖省事"、"耍小聰明"的心態偽造證明文件否則,會受到嚴厲處罰噢
本文小編:陳 雄
素材:食藥環偵大隊
編審:魏 瑛
審核:賀 任 馮 勝
寧鄉公安抖音號:nx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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