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發展民族教育
提高全民素質
2019年賀蘭縣普通高中及
職業高中(職業中專)
招生計劃來啦!
賀蘭縣2019年高中階段招生工作
一、招生任務
今年普通高中計劃招生1920人(含國際班和藝術體育特長班),共36個教學班。職業高中(職業中專)計劃招生1016人。
二、招生原則和方法
普通高中招生
招生原則
普通高中招生堅持德智體全面發展,根據中考成績和教育廳下發的招生指標進行錄取,同時兼顧區域和學校發展相對均衡,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錄取原則。
2
招生計劃
(1)賀蘭一中高一年級普通高中計劃招收15個教學班,共862人。
(2)賀蘭回中高一年級普通高中計劃招收9個教學班,共518人。
(3)賀蘭縣景博中學(有限公司)高一年級普通高中計劃招收8個教學班,共380人。達到我縣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且符合景博中學錄取條件的學生,可自願到景博中學報名參加錄取。招生計劃總數不得超過400人。
(4)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於切實加強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寧教基〔2019〕111號)文件要求,賀蘭一中設立國際班2個,每班30人,共60人,面向全區招生。
(5)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於切實加強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寧教基〔2019〕111號)要求,賀蘭一中、賀蘭回中各開設一個藝術體育特長班,學生人數分別為50人。其中:賀蘭一中藝術體育特長班藝術生20人,體育生30人;賀蘭回中藝術體育特長班藝術生40人,體育生10人,面向銀川市招生。
3
招生辦法及照顧政策
(1)招生辦法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給我縣下達的招生計劃和相關文件要求,按照擇優錄取的方式分片招生。
國際班和藝術體育特長班由賀蘭一中、賀蘭回中分別制定切實可行的招生方案,組織人員進行宣傳、報名、資格初審,並將初審確認名單進行公示並上報教育體育局。教育體育局成立資格複審領導小組,對初審過關的學生進行覆核,確定最終錄取名單,由教育體育局按照自治區物價局和自治區財政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並統一發放錄取通知書。
(2)照顧政策
少數民族考生中考成績增加10分直接計入總分。
華僑(歸僑)直系子女、港、澳、台籍學生(以縣級以上僑辦、台辦出具的證明原件等為審核依據)可在中考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參加錄取。
殘疾考生(須持有二代殘疾證),在中考綜合素質測試中對實際殘疾所喪失能力的科目予以照顧,未享受綜合素質測試照顧的殘疾考生可降低一個分數段參加增加錄取(一個分數段為10分)。
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可在中考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參加錄取(以縣級以上公安政治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為審核依據)。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可在中考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參加錄取。
賀蘭三中考生可增加20分參加錄取;賀蘭二中考生可增加10分參加錄取。
烈士子女可在中考總分的基礎上增加30分參加錄取(以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為審核依據)。
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的照顧政策按照《銀川市中考軍人子女照顧政策實施細則》(銀教發〔2016〕67號)執行。
以上照顧政策不適用於國際班和藝術體育特長班招生。同時符合兩項(含兩項)以上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以照顧分值最高的一項予以照顧加分,不累計加分(少數民族加分除外)。
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招生
招生原則
以教育廳文件規定的區內外具有辦學資質和辦學許可證且專業有特色、辦學聲譽好、就業前景好的職業學校為主,力爭讓本縣未考入普通高中的學生100%進入職業高中(職業中專)就讀。
2
招生計劃
區內外職業高中(職業中專)共招生1016人。
3
招生辦法
以教育體育局為主導,由招生學校與我縣四所初中學校對接,由學校做好未考入普通高中的學生進入職業高中(職業中專)學習的引導工作,學生自主選擇學校和專業(具體工作由縣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
賀蘭縣2019年高中階段招生計劃表
有需要的同學和家長
趕緊轉發收藏吧!
編輯:張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