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在上班期間受了傷,能不能申請工傷?」
「受了工傷,怎麼走工傷認定程序,才能拿回賠償款?」
未簽合同、沒有繳納保險,賠償款還要不到;手續不全,難以認定工傷;單位否認用工,推卸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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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歲的王玲在一家機械廠工作,工作時大拇指的第一節不小心被機器切斷,送到醫院急救後,廠里負責人把醫藥費支付。
負責人承諾等她把病治好了之後,額外再給她兩、三萬的賠償款。
大拇指受傷,兩三萬對於主要靠手工養家餬口的王玲來說,無異於斷了生活來源。
為了給自己討回一個公道,王玲開始了艱難的維權路。
在找到我所張梅律師之前,王玲找過其他律師,得到的很多回復都是,這個官司不好打:因為勞動關係不好確認。
單位沒給他簽勞動合同,也沒有繳納社保,發工資都是通過私人帳號發到手中,所以在工傷認定之前的勞動關係確定都很難;
二則就算勞動關係確認之後,走了仲裁責任方可能不服,隨之就是一審、二審;
勞動關係確認完之後再工傷認定、勞動能力等級鑑定,如果對方再不服,再到仲裁委申請仲裁,仲裁完了之後再走一審、二審....
不算上那些行政程序,總的算下來至少要走8個程序,王玲算了算時間,整個流程走下來總共要花2年多的時間。
對於很多像王玲這樣的勞動者來說,花這麼長的時間打官司,還不如私了,拿了單位的微薄賠償款就算了。
但是,王玲咽不下這口氣,直到找到我所張梅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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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給她梳理證據時,張梅律師發現:雖說沒有簽勞動合同,但是王玲手上還是有能夠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
一、平常給王玲發工資的正好是單位財務負責人;
二、工作服、工作帽;
三、工作微信群,群名稱就是公司名字,而且公司的股東和負責人也在工作微信群裡面;
四、王玲醫藥費是公司的負責人之一支付。
以上幾項證據足以證明王玲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地點受的傷,再加上工傷等級也比較高。
最後經過仲裁委搭建的調解平台,張梅律師一共幫當事人要回20多萬的賠償。
對於之前單位賠償的2~3萬的賠償款來說,這個賠償金額是王玲沒有想過的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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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用人單位雇用臨時工時都不會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為其辦理社會保險。
這種情況下如果發生工傷事故,用人單位將面臨著承擔所有費用的風險,職工的維權之路也十分艱難。
確認勞關係是第一步,工傷賠償流程具體是什麼?
第一:這就要求受傷當天一定要儘快去就醫。很多當事人認為傷情不嚴重,休息兩星期後再去就診,反而出現了更嚴重的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傷情更加不好認定。受傷後第一時間去就醫,而且一定要有相應的門診病歷資料。
第二、如果受傷有其他同事在場的情況下,現場寫下證人證言是最好證據。
第三、後期跟單位負責人溝通傷最好以簡訊或微的形式來完成,醫藥費給付儘量讓他以轉帳的方式給付到家屬這邊。(這樣的話,可以做一個證據保存,證明自己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原因受的傷。)
第四、在走工傷程序的前提下,一定是要能夠證明勞動關係,那麼日常工作過程當中,你的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工作帽、工作服、工作資料,名片以及工資支付記錄,這些是最基本的證據。
對於一些加工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在沒有勞動合同、沒繳納社保繳費記錄的情況下,一定要注意收集的日常工作相關的一些東西。(比如:在工作現場錄的錄製視頻,公司的一些營業執照、名字、logo等錄進去。)
一些工作資料會有公司的名字,如果自己的名字在上面,也可以作為證據來使用。
比如說:售貨員或者收銀員單據上的簽名;有老闆在的工作微信群,其中關於工作的聊天記錄、和老闆的聊天記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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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確定完勞動關係之後就是工傷認定,如何做工傷認定?
第一、如果有勞動合同:可以直接去社保局的工傷科做工傷認定申請。需要攜帶證明勞動關係的相關資料。(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然後工資支付記錄,也就是銀行流水等相關的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
如果說沒有勞動合同,可能需要憑藉上述證據資料,去勞動仲裁委做勞動關係確認的仲裁。
第二、相關的病歷資料:部分醫藥費是在老闆支付的情況下,工傷病例全部給了老闆的情況下,原件最好還是要保存在自己手裡。
第三、工傷認定提交資料:除了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工資支付記錄之外,就是就診的病例資料,受傷部位的照片;
工傷認定申請表,然後需要填寫:自己的個人信息、公司信息、事故發生經過。以及提供1~2名證人證言,書面的證人證言,證人的身份證複印件以及聯繫方式。
而對任何一個權益受到侵害的勞動者來說,大可不必擔心「以卵擊石」。
如果當初王玲沒有執意討回一個公道的話,或許她拿到手裡的僅僅也只是微薄的賠償款。
即使沒簽合同,工傷後的賠償款,都是可以一併拿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