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8日的外交部記者會上
《澳大利亞人報》記者頻繁提問耿爽
占據整場發布會提問環節的一半以上
在昨天(29日)的外交部記者會上
他依舊多番提問
對此,耿爽反問
「我能問一句嗎?
昨天咱倆就進行了20分鐘的交流
你對此作報道了嗎?寫進去了嗎?」
這名澳大利亞記者沉默了
以下為對話原文
《澳大利亞人報》記者:昨天我在記者會上問到兩名加拿大人康明凱和麥可被關押了500多天。但是昨天外交部網站上的記者會記錄卻沒有這部分內容。作為新來北京的常駐記者,我想知道為什麼有的提問內容上網了,有的卻沒上,你們是怎麼決定的?
耿爽:昨天咱倆確實進行了比較長時間的交流。我不知道交流之後,你對咱們的交流情況做了多少報道。我能問一句嗎?(記者沉默)咱們的交流加在一起有小20分鐘,你在報道中對此寫了多少?你把我說的話都寫到你的報道里了嗎?(記者仍沉默)
當然,你有權決定,因為那是你寫的報道。同樣道理,這是外交部的網站,記者會的情況怎麼反映,我們來決定。另外,你仔細看一下外交部網站,我們從來沒說這是記者會的transcript(實錄)。
你想了解康明凱和麥可的近況嗎?如果你想了解,我也可以給你答案。(記者無反應)
《澳大利亞人報》記者:中國自稱是法治國家。我要問一個我來北京後遇到的法律問題。上周末和上上周末,我去公園的時候,一名警察對我說,根據法律規定,外國記者不准進入。你了解這條法律麼?
耿爽:我沒聽說過。你當時應該問警察呀,他既然攔住你,你應該問他,「你援引的是哪條法律?」
追問:我去了三次公園,每次都問了他們,經歷都是一樣的。一開始是一個級別較低的警察,他查了我的護照,沒有任何問題,直到他看到我持記者簽證,然後我不得不等待半小時,他的上級來了。他說「你好,你是媒體啊,按規定你要獲得允許才能進入公園。」我說,我從沒有聽說過相關規定,這樣來來回回多次。最後他告訴我,我必須獲得北京市公安局和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的許可。
耿爽:你說的是哪個公園?
記者回答:中山公園。後來我去了北京市公安局,他們說沒有這樣的規定。我又去了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他們也說沒有。我又回去找了當時的警察,他們說有規定,我不能進入。到底是怎麼回事?你能告訴我這是怎麼回事嗎?
耿爽:Quite a story!(記者笑)
外交部新聞司是外國媒體和外國駐華記者的主管部門,我們致力於為你們在華正常的新聞報道工作,包括你們的生活,提供便利與支持。你在這過程中如果遇到什麼問題,可以向我們反映。當然在記者會上反映是一種方式,但是你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找我的同事反映。我想他們會跟你進行接洽。你有什麼疑問,有什麼關切,可以向他們反映,他們會去找有關部門詢問、了解。
追問:我已經找過你的同事了,他們說沒有這種規定。你們能否就此研究一下呢?或者你能否提供一份證明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允許這位記者前往公園」,所以我這個周末就能去公園了。(記者大笑)
耿爽:你今天問這個問題的目的是什麼?是想解決你去公園的問題嗎?還是想質疑中方沒有依法來管理記者?如果你的目的是第一個,想去中山公園,你可以跟我的同事反映,我同事會儘可能地向你提供協助。如果你遇到什麼障礙,儘可能地幫你加以疏通。
如果你提問的目的是在質疑中方是不是對外國記者有什麼偏見,是不是沒有依法治國?那我想你的出發點可能有點偏了。
另外,我坦率地跟你講,Bill,記者會上你有提問和發言的權利,但這並不是一個解決你個人生活中遇到問題的合適場合。你遇到這樣的問題可以向我同事反映,但你卻利用記者會為你個人生活中遇到的一些障礙,來訴苦或者申訴。我覺得這並不是一個非常合適的場合來解決這個問題。
我的同事會後會跟你聯繫,好吧。
來源:央視新聞、觀察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