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賣分是違法行為 廣東這男子自食其果 被處行政拘留7日並罰款200元

2019-07-25     廣東鄉村振興發布

近日,佛岡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查處一起買賣分違法行為。

2019年6月27號10時20分,何某釗在佛岡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電子警察違法處理中心為彭某的車牌號為粵RR51*的小型汽車辦理交通違法代記分8分,被窗口民警發現何某有買賣分嫌疑,於是傳喚何某釗到佛岡縣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辦案區作進一步調查。

經詢問,何某釗與朋友在一起聊天時獲知可以用自己的機動車駕駛證為他人辦理交通違章從而獲取經濟報酬,於是何某釗找到某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員工提供了粵RR51*小型汽車的行駛證讓何某辦理交通違章,事成之後給予800元報酬。

何某釗以及該中介公司的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目前,何某釗被公安機關依法處行政拘留7日並處罰款200元。對該中介公司作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Y_ioKGwBmyVoG_1Zxam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