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提單出新規!必須提供NTN號碼,否則將無法卸貨

2020-01-20     運去哪



巴基斯坦提單又出新規:自2020年1月15日起,提單上必須提供NTN(National Tax Number)國家稅號,所有承運人必須提交海關艙單,包括每批貨物貨櫃公司和的收貨人的NTN號。


如果不能提供該號碼,巴基斯坦海關將不接受艙單。不符合海關規定者,將不允許在巴基斯坦卸貨,由客戶承擔風險、費用和責任。

目前,船公司Hapag-lioyd已發布通知。


關於巴基斯坦進口提單的兩個要求

1)從2020年1月15日起,提單上強制性需要提供NTN(National Tax Number)國家稅號

根據巴基斯坦海關的規定,所有承運人必須提交海關艙單,包括每批貨物貨櫃公司的稅務號和的收貨人的稅務號。始發港簽發的提單上需要提供的收貨人NTN號碼。

所有客戶在提交SI(裝運指示)時,請提供巴基斯坦本地進口商NTN號碼以及進口商名稱和地址。如果不能提供NTN號碼,巴基斯坦海關將不接受艙單。根據海關規定,如果不符合將不允許在巴基斯坦卸貨,由客戶承擔風險、費用和責任。

2)在提單上提交本地費用、免租期、滯箱費相關費用

根據巴基斯坦海關2001年修訂的被許可方對巴基斯坦進口貨物的責任規定,承運人應立即更新提單上除運費以外的所有本地收費。承運人還必須在提單上註明每個貨櫃的免租期和滯箱費。

所有將在巴基斯坦放行或轉運到阿富汗的貨物必須反映所需費用的詳細情況。


船公司通知

再次提醒出貨、轉運經巴基斯坦的貨主、貨代們務必注意,相互轉告,以免因違規操作帶來的貨物無法卸船,產生高額費用等損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YIaqxW8BUMKGWtVO4xl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