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設計」,棄「藝術設計」
(文/童慧明 廣州美術學院)
內容摘要:中國設計事業的發展已到了必須從概念源頭清晰定義「設計學科」的本質、解讀其學術內涵的階段。觀十多年來中國設計創新事業成長中的種種亂象,追其源頭,幾乎都與行業內外對設計學科本質的誤讀有關。而給「設計」附上「藝術」的前綴,將其劃入「美術」學科屬下,用「藝術設計」統領幾乎所有當下設計行業的專業領域,則從根本上為中國的設計發展打上了淺薄、功利、浮躁的烙印,令其在解決人類所面臨的各類難題、造福於社會與大眾的核心價值被忽略或受損。就學科本質來說,「設 計」當屬於一門開放的、可與各學科門類「跨界」融合併創造新事物的「科學」,而不是常人所理解的、更帶有「視覺娛樂」特徵的「藝術」學科。雖然這種「跨界」也會與「藝術」交集並對公眾產生重要影響,但不等於可將「設計」歸於藝術門下。
關鍵詞:設計、藝術設計、學科分類
一、是「藝術設計」還是「設計藝術」?
算起來,「藝術設計」這個概念的登場,當是1998年前後。在此之前,學界已就「工藝美術」與「設計」兩個概念爭論了若干年。而中國學界歷來就有「唯我獨尊」的傳統,兩大陣營彼此都視對方為謬誤,並不能真正允許在學術思想上的 「百花齊放」、 多種主張並存的狀態存在,也並沒有平心靜氣、用邏輯與理性去演繹主張的過程。筆者十多年前就曾旁觀過這類以「論戰」為特點的研討會,在一些被稱頌為「大師」的講者口水四濺、慷慨激昂的演說中,分明感受到了「文革時代」才有的嗖嗖冷風。
現在已無從考證是誰提出了「藝術設計」這個概念,而且也無法獲知當時的動機與意圖。僅從字面含義來看,是將「工藝美術」與「設計」兩詞的含義相加,有「合二為一」的意思在裡面。而且自從「藝術設計」在教育部公布的學科專業目錄以及設計媒體上出現後,似乎以前的爭論也漸漸落寞下來了。
但是,這種「和諧」未必真的解決問題,對「藝術設計」的定義究竟如何解讀?卻始終未能有令人信服的文本出來,以至於當我在為廣美1999級首屆「藝術設計學」新生開「設計概論」課時,不得不直面學生的疑問 :為何本科專業名稱為「藝術設計」、而研 究生專業名稱卻為「設計藝術」?「藝術」與「設計」這兩個詞彙在前在後有什麼區別嗎?我試著去做出解讀(甚至自認為是比較合乎邏輯的):本科階段更突出設計的「藝術」特徵,所以定義為「藝術的」設計,故將「藝術」置前 ;研究生階段更突出「藝術設計」這門學科的「設計」特徵,故定義為是「設計的」藝術,將「設計」置前。現在想來仍感汗顏—我並未能真正為學生解惑。
二、「藝術」與「設計」並立
在本質上,我認為「藝術設計」這個概念是不成立的。
因為它既不像「工業設計」、「服裝設計」那樣有明確的專業與行業指向,也不像「互動設計」、「設計管理」那樣清晰地界定學術範圍。儘管不少出身藝術背景的設計學人確信不用「藝術」 作為定語,就不能將自己所從事的這部分設計領域與其他類型的「設計」加以區別,而且對這個帶有典型「中國特色」的概念在邏輯上解釋不通也在所不惜,但仍舊不能在本質上改變這樣的事實:「藝術設計」是一個在學理上含混不清、根本不能襯托設計學科厚重內涵的「偽概念」。
查所有被學界認可的、具有權威地位的中、英文詞典,幾乎找不到「藝術設計」(Artistic design) 這個詞語,卻可以找到大量的「藝術與設計」(Art & Design)的表述。一個「與」字,表明了「藝術」與「設計」學科既有密切關聯卻又相互獨立的屬性, 而且不存在彼此定義的需要。而搜索除中國之外的當今世界設計院校或系科名稱中,也會發現均是以「藝術與設計」來設定,絕無「藝術設計」這個概念。
耐人尋味的是,唯一對「藝術設計」這個詞條進行了解釋並收錄有最新詞語與概念、被廣大青年學人頻繁光顧的網絡百科全書「維基百科(wikipedia)」中文版,作了如下陳述 :「在設計分類中,藝術設計和工業設計是並列的關係,目前大陸的分類主要指偏重文化性和藝術性的視覺設計,比如平面設計、展示設計、環境藝術設計、裝飾設計、服裝設計等。當然,設計概念本身就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設計僅指工業設計。不過一般說到設計都是指廣義的設計概念,即包含藝術設計部分的設計。」[3]
需注意其中兩個關鍵句「目前大陸的分類」與「一般說到設計都是指廣義的設計概念,即包含藝術設計部分的設計」,一方面昭示了「藝術設計」只是在中國大陸應用並「主要指偏重文化性和藝術性的視覺設計」之現狀,並不意味著已被國際設計界認同; 另一方面說明了此概念的狹義性,它所指的相應設計專業類別本來就包含在「設計」概念之中。
三、「設計」的本質
要透徹理解「藝術」與「設計」的區別,還需由設計定義的本質層面進行剖析和研究。英國設計史家安東尼·博特倫 (Anthony Bertram,1897-1978)早在70多年前就曾在《什麼是設計?》(1934)一文中對「設計」的定義做出過精闢的解釋 :「設計,是指與某物品有關的所有因素 :它的意圖和計劃、物品本身的質量、材料、使用和美觀,甚至包括價格和生產它的方式。」今天的西方設計學界均對此定義持贊成的態度,並且對其內涵認識已經沒有了歧義。
我們也可從當下5種學界認同的權威在線詞典工具書中看到對「設計」概念所作的解釋與表述,並從中看到共性 :
由上述的闡述可以歸納出「設計」定義的基本結論 :「設計」是人類有目的地完成事物、創造物的構思與計劃,以及實施過程 中作為依據而使用的圖紙、概要、模型、描述等所有媒介。在「設計」過程中,設計師需要展開研究,同步思考美學、功能以及其 他諸多因素並不斷調整這些因素的關係。
從中可以看出,「藝術」或「美學」因素已包含在設計師同步思考設計創造時的諸多因素之內,而圖紙的繪製也只是「設計」 行為過程的一個環節。從邏輯關係看來,「藝術」是「設計」行為體系中次一級的概念,不僅不具備與「設計」並立的系統容量,更不應用其去定義「設計」的屬性,完全沒有必要去構建獨立的「藝術設計」體系。
四、「藝術設計」的謬誤
切莫輕視藝術與設計的關係界定,因為以往的含混不清,直接危害了中國設計「學科」高度的系統框架構建,影響了擁有至高決策權力的國家教育部門對設計學科的認識與態度,對各大學興辦設計系科時的學理歸屬形成了導向,甚至輻射到整個社會對「設計」行業屬性的認識定位以及設計院校的生源素質。
在教育部於1998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藝術設計(專業代號050408)」被置於一級學科為「文學」之下的二級學科「藝術類」之下,成為與繪畫、雕塑、表演並立的三級「專業」。而在現實的設計教育框架與社會實踐中早已存在的「平面設計」、「服裝設計」、「廣告設計」等專業門類均不見蹤影。據此推測 :「藝術設計」概念的原創者大概認為這些專業門類均有強調「藝術」的特性,出於「簡化學科目錄」的宗旨,故將這些專業領域歸於「藝術設計」,並以在目錄中看不見的四級「專業方 向」方式存在。而在爾後的發展中,許多院校陸續開設的諸如「家具設計」、「服飾配件設計」、「展示設計」、「互動設計」等新專業門類,則因為找不到歸屬地而被置於「藝術設計」名下,使其成了設計學科領域內最大的「筐」。
設計學科的另一個重要專業「工業設計(專業代號080303)」 則被置於一級學科為「工學」之下的二級學科「機械類」之下,但在藝術類院校,該專業卻以「工業品造型」或其他類似名稱被置於「藝術設計」下,同樣成為看不見的「專業方向」;設計實踐中的另一個重要專業「室內設計」則被置於二級學科「土建類」 之下的「建築學(專業代號 080701)」之後,成為另一個在目錄中看不到的「專業方向」,與其密切相關的「景觀設計」既有置於「建築學」之下的,也有置於「農學(一級學科 09)」之下的「園藝(專業代號 090102)」或「園林(專業代號090401)」中的......
凡此種種亂象,表明在國家學科發展的戰略構建層面,「設計」 的學科架構已被分切得七零八落,沒有一個明確的學科平台。這也就不難理解為何當下中國的設計教育發展在學理上的混亂,「藝術設計」被當作「藝術教育」的一個門類,不僅音樂學院、農學院可以開設此專業,而且即使在一所大學內,也會出現工學院、人文學院同時開出兩個以上「藝術設計」、「工業設計」專業的怪象。
由於「設計」被貼上了「藝術」的標籤,儘管與「藝術」有關的知識與技能在當代設計師的知識構架、能力範圍中依專業領域的不同可能僅占10%至30%,仍舊導致了大學官僚與公眾將「藝術」的成分放大,錯視為設計教育的全部。不僅傳統的藝術類院校將課程體系規劃為以「繪圖」為中心的視覺表達能力訓練,而且在大多數新銳的理工類院校的「工業設計」課程體系中,也可清晰地看到「藝術」與「工學」的簡單疊加思路,想當然地認為只要讓學生掌握了繪畫技能、又有理工知識,就可成為工業設計師。
更加深遠的誤導,發生在社會對設計院校生源的認知上。雖然已有大量的職場案例告訴我們 :在中國特殊的教育理念與系統背景下,少量「誤入」藝術設計大門的、中學時被分流為「理科」 類型的人才,在進入優秀設計院校後,其在智商水平、學習能力 上的優勢與潛力能夠被充分發酵,釋放出良好的創造力。這類學生至大學本科畢業前的專業創新能力、進入職場後的個人成長速度整體上好於中學時被分流為「藝術」類型的人才,說明對設計師來說「智力水平」遠比「藝術技能」更重要,設計人才的素質必須靠科技知識與人文情懷來養成。
但是「,藝術」的迷霧遮蔽了人們的眼睛,中國社會將「設計師」 理解為「藝術衍生人才」的思維定勢,決定了公眾普遍將「設計」 認定為與圖紙繪製有關,「設計師」是繪圖者,所以「繪畫技能」 是最重要的基礎。再加上中國特殊的高考制度對「藝術人才」降 低文化課考試標準的「優惠政策」,導致了大批學習能力欠佳、智力水平偏低的考生以「臨時抱佛腳」的心態惡補幾個月繪畫訓練後就參加「藝術類」的術科考試並進入藝術設計院校,奠定了中國設計教育的人才基礎在整體上位於高等教育門類低端的局面 [2]。低水平的「生源輸入」,不可能要求中國設計教育在「人才輸出」 上有神奇的表現。與世界相比,中國的設計實踐中表現出來的視野狹窄、作品膚淺、表皮奢華、內容乏味、原創缺乏、注重短期利益等等低水平的特徵,就成了自然結果。
筆者曾就中國設計教育這種特殊的「生源機制」向許多來訪的外國專家、教授求教,無一例外得到這樣的回答 :在西方已開發國家,只有在好奇心、學習能力、智商水平、知識視野等方面最優秀的年輕人才有膽量報考設計學院。因為「設計師」是社會文 明的創造者,只有潛質最優秀的人才有可能成為設計師。
由於對「設計」本質的誤讀,導致諸多綜合性大學與工科大學在興辦自己的設計系科時,並未真正認知自身「多學科」的優勢,反而將學科單一的藝術院校視為模板,刻意將設計類專業封閉在一個狹隘的「藝術」圈子內。甚至在遴選「藝術設計學院」院長、系主任人選時,也多選擇油畫家、國畫家、書法家來擔任,唯恐這些院系不「藝術」。
這不由令我想起2007年6月受聘擔任美國羅德島設計學院 (Rhode Island School of Design,RISD)院長的約翰·前田。這位畢業於美國麻省理工學院(MIT)、獲得計算機與電子工程碩士的日裔科學家,年僅34歲時即獲任MIT「媒體實驗室(Media Lab.)」副總裁,帶領這支科技創新團隊,在融合計算機科學、電子工程學與社會學、人類學、市場學等各關聯學科的過程中,成長為引領世界設計創新發展的強大引擎(圖 1、2)。
1、MIT媒體實驗室——SMART CITIES 課題組
2、John Maeda 為銳步公司設計的Insta Pump Fury Strucess鞋款運動鞋,是碳板材料與減震科技研究與計算機圖形技術融合的設計結晶
而當我們探求美國最著名的工業設計創新機構——IDEO公司之所以能在過去二十多年中研發了兩千多項原創產品、為改善並提升全球消費者的生活質量做出傑出貢獻的奧秘時,會發現史丹福大學那構建於計算機科學、機械製造、心理學、工商管理學 四大學科之間的「產品設計」,不僅在學理上、而且也在人才輸送上支撐了IDEO的成長。
縱觀當今的世界設計舞台上,凡是能夠在本專業領域內引起「震動」並對行業產生導向性影響、並被市場和大眾廣泛接受與認同的設計成果,諸如 BMW 的「GINA」概念車(圖 3)、蘋果的「iPhone」手機(圖 4)、赫曼·米勒公司的「Body」椅子(圖 5) 等等,對設計團隊的知識架構要求,均非狹隘的「藝術設計」理念所能承載。
3、以全新的纖維材料革命為基礎的BMW概念車GIN
4、iphone 是產品設計進入互動設計時代的代表作
5、美國Herman Miller 公司歷經15年研製Embody 椅是人機工學與材料技術革命的經典
五、「設計學」作為一級學科
如果按中國現行的學科分類原則將所有 11 大類「一級學科」大而化之分列為「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則將「設計」劃入哪個類型都不合適。在這個問題上,我非常贊同柳冠中教授有關設計是「人類第三種智慧系統」的見解 [3],更認為隨著當代設計事業的飛速發展與對各傳統學科領域的滲透,「設計」在人類創造活動中的地位提高,其「跨界」— 多學科交匯的「邊緣學科」 特徵越加明顯。「設計」的科學成分正在日益增強,可以用理性的、邏輯的、可量化的研究工具進行研究的設計專業領域也越來越多, 使「設計」已具備了成為「學科」層級中「一級學科」的容量與潛能。
例如,我們很難確定「綠色設計」、「可持續設計」、「仿生設計」等當下的前沿設計研究方向究竟屬於哪個傳統學科,而這些研究領域中技術、功能、美學、市場等因素的邊界已模糊到無法按傳統的學科概念將其正確分類的程度。而「設計管理」、「設計戰略研究」、「設計心理學」、「互動設計」、「流媒體設計」、「動畫設計」、「介面設計」、「通用設計」 等嶄新設計門類在管理學、心理學、行為學、計算機科學之間大跨度的知識整合,不僅令「藝術設計」似是而非的概念框架無法將它們包容,而且也令在現有學科平台上本來就支離破碎的「設計」架構更無法對應。
1998年至今已10年,「藝術設計」這個更帶有感性色彩、當初由小圈子確定、未經設計學界廣泛論證、並不具備「國際對接」的基礎、在學科與專業架構上有嚴重缺陷的概念,在實踐中已越來越不適用,正在束縛設計學科的健康成長。
筆者認為:時代的發展已到了必須將「設計學」作為第12大類「一級學科」加以定位的時候了。我們必須將設計實踐中已被業界認可的各設計專業從支離破碎狀態中解放出來,歸於「設計學」門下,重新梳理其架構關係。惟其如此,中國的設計創新事業才真正能以符合客觀規律的學科定位方式發展,在「建設創 新型國家」過程中充分釋放全部能量。
「藝術設計」應當休矣,「設計」方為正道。
注釋:
[1] http://zh.wikipedia. org, 但英文版沒有。
[2] 見筆者另一篇拙作 :「膨脹與退化——中國當代設計教育危機」,《裝飾》,2008.4,第 72 頁。
[3] 柳冠中 :「序」,《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 國家規劃教材——「設計專業創新系列教材」》,第5頁。
本文原發表於《裝飾》總第200期 2009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