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中惡劣的公共衛生狀況是造成大規模瘟疫的主要原因。在19世紀上半葉,人們對於這一點已經有了比較清楚的認識。特別是排泄物污染公用水源,是烈性傳染病在人口密集的城市中容易傳播的一個關鍵原因。這一切迫使政府必須實施控制和提供公共服務。19世紀上半葉,英國律師埃德溫·查德威克在參與修訂《貧民法》時,認識到貧困與疾病的關係,於1842年出版了一本研究公共衛生的著作,三年後英國的一份官方報告首先建議各地要有公共衛生主管機構負責排水、鋪路、凈水、供水等工作。
1848年,英國議會通過了一項公共衛生法案,在中央政府設立國家衛生委員會,嗣後各省都建立了分支機構。國家衛生委員會成立後,就立即開始在工人中研究與疾病作鬥爭的方法,它第一次收集了準確的統計數字,開展死亡原因的調查。與此同時,政府開始大規模建設下水道系統,改善供水系統,設立垃圾回收制度。1860年之後,英國開始實施一系列改良貧民窟的計劃,大規模拆除或改建不合衛生的建築物,制定了新的建築規則,規範街道的最小寬度,以保證建築物擁有基本充足的空氣流通和日照。在1870年抽水馬桶發明之前,每一棟房子背後必須建有分隔在外的盥洗室。實施這一系列措施之後,普通工人的死亡率從千分之三十降至萬分之十三。
德國仿效英國的成功做法,在公共衛生領域進行了有效的政府管理。1866年,慕尼黑成立了衛生研究所,這是第一個大型科學研究機構,專門從事衛生學的基礎研究。德國衛生學家彼騰科費爾在霍亂和鼠疫方面的研究成果,為制定有效的環境衛生措施奠定了基礎。他堅持倡導研究傳染性疾病的病原以及防禦傳染病的必要措施。他主張必須對來自東方國家的旅行者進行檢疫,因為那裡流行鼠疫和霍亂。
1842年,漢堡經歷了一場嚴重的火災,內城的絕大部分建築夷為廢墟。漢堡市政當局請來一位叫林德萊的英國工程師,建造一座65公里長的大型給水網,從此德國有了第一座普及一般市民的凈水設備。到1850年,漢堡市內三分之一的家庭擁有了自己的水管連接設備。那時的水管每天只供水幾個小時,每家準備容器在供水時接水存放。此後,漢堡又建立了德國第一個下水管道。隨後若干年內,柏林、斯圖加特、布朗施維格、施特亭、萊比錫、慕尼黑等城市相繼建立起管道飲用水廠。1860年,柏林首次委託一個事務所設計一個城市溝渠工程系統,即下水道系統。
在法國,近代公共衛生管理組織是在大革命時期出現的。1802年,成立了公共衛生理事會,行使公共衛生管理的職權。19世紀中期,在拿破崙三世的提倡下,巴黎在歐斯曼的主持下進行大規模的城市重建改造,這個巴洛克的理想城市用幾何直線打破了中世紀城市充滿疾病的物質和社會肌理。它對抗和治理的對象是霍亂,以及伴隨城市問題的種種社會騷亂和動盪。
在義大利,1888年開始實施國家統一的衛生法。「最高衛生會議」負責管理全國的公共衛生,各省也設有專門的衛生機構。1885年霍亂流行後,那不勒斯開始建立現代衛生設施,窮困住宅區的下水道和飲水供應都有所改善。
歐洲各國的公共衛生運動,有效地抵制了瘟疫的侵襲,大大降低了平民的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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