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廣東省豁免環境影響評價手續辦理的建設項目名錄(2020年版)》的通知
粵環函[2020]108號
各地級以上市生態環境局: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我省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改革指導意見的通知》(粵辦函〔2020〕44號)有關要求,我廳制定了《廣東省豁免環境影響評價手續辦理的建設項目名錄(2020年版)》,現予印發。納入本名錄的建設項目,無需辦理環評手續。
本名錄由省生態環境廳負責解釋,並適時修訂。
本名錄自2020年4月15日起施行。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0年4月7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XTxbhHEBfwtFQPkdLM9V.html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